谈谈杀光中国人事件游行示威的得失 送交者: 直言 2013年11月11日12:53:30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一个滑稽节目里杀光中国人的一句小儿戏言,竟然引起在美华人山崩地裂的过度反应。如不是美国媒体的常识和智慧,将其视作闹剧,不予重视,酿成国际事件都有可能。虽荒诞可笑,事件的后果,却令人痛心。
先从技术上分析一哈事件的起因。
吉米的节目,背景是前段时间的政府关门,主题是如何解决美国的债务,男孩说杀光中国人,纯粹是句玩笑话,吉米的应答,也是一句玩笑话,讽刺的,也是美国政府的窘境和无奈,属于黑色幽默。关于这点,我相信在愤怒声讨、示威游行者和认为是小题大做者之间,应该没有异议。否则,就是没有任何共同语言,也就无法讨论廖。
基于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一哈玩笑的性质,以分析游行示威者的愤怒是否有道理。
所有玩笑,皆有合适不合适,和是否有恶意的两重属性。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可混淆。玩笑的合适不合适,主要判断标准是是否令人感觉不适,尤其是当事人。一般来说,在生活中,令人感觉不舒服的玩笑,都是不合适的玩笑,哪怕不舒服的感觉完全是由于当事人缺乏幽默感,或气量不大造成。
而在本事件中,这种不舒服,除了当事者的中国人缺乏幽默感,内心由于缺乏自信、安全感而造成无雅量之外,尚且带有因语言障碍而导致的误解。
至于恶意,就语言本身,以及基于节目总体的上下文,则是绝对不存在的。原因如下:
一.吉米节目讽刺的对象是对债台高筑处理不力且不负责任的美国政府。不是中国,也与中国无关。中国在话题出现,仅仅因为是债主。
二.孩子的原话,是to kill everyone in China。而 to kill everyone in China 和 to kill every Chinese,就词义上说,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是人的国籍甚至居住地属性,后者指人的族群或种族。举例来说,to kill everyone in Japan,不等于 to kill every Japanese;to kill everyone in Israel,不等于 to kill every Jew;to kill everyone in Africa,不等于 to kill every black。
不明白这个道理,就此断章取义,捕风捉影,强行得出结论,认为孩子,吉米,ABC,或迪斯尼的本意是种族歧视,欺负中国人,不敢针对犹太人、黑人用同样的语言,我认为,是我们中国人因为英语阅读能力不佳而造成的曲解。
两种情况,可以建立恶意。
一.如果节目的内容,是关于中国的,譬如中国人抢走了美国人工作机会,或对美国造成威胁云云,那么,同样的原话,被理解成带有恶意,就语言来说,或许合情合理。
二.如果吉米节目中孩子说的是 to kill every Chinese,那么,就词义上说,不仅有恶意,甚至可以被上纲上线拔高为种族仇视,种族灭绝,哪怕孩子内心并无此意,也都属于活该。
但以上两点皆不存在。另外,平心静气地说,如果债主不是中国,而是日本、英国、德国 或以色列,则话题中出现的将会是日本、英国、德国、以色列。那么,孩子的玩笑也就会变成杀了所有的日本人,杀了所有的英国人,杀了所有的德国人,杀了所有的以色列人了。从上下文判断,丝毫看不出孩子不会这么说。债主就是债主,黄世仁张世仁有什么区别聂?
换个场景。假设同样对话发生在一个债台高筑的家庭,债主是舅舅家,家长无所作为,并继续若无其事地大手大脚,花销无度,几个孩子看不过去,遂聚在一起冷嘲热讽,借用一句国内流行语,就是吐嘈,议论家长应该如何才算恰当,一小儿脱口而出,不如杀了舅舅全家,债务可一笔勾消,成年的哥哥评曰:草,真聪明。吉米这段节目,意思不过如此。
舅舅家如果听到,会怎么办?报警?抗议外甥家竟敢动杀人的脑筋?抗议外甥家歧视?凡是心智健全、脑筋正常的人,是不会去做这种傻事的。
即使不幸多疑,性情超级敏感,只要头脑正常,舅舅家因听到还债计划竟然是杀了债主全家这种荒诞儿戏而就此为自己借出的钱是否能分文不少的收回来倒还有几分道理。
因此,就此事愤怒讨伐、示威游行者不独因极度缺乏自信而内心脆弱,过于敏感从而容易悲愤,就人之常情上,也是站不住脚的。
我们的母语是中文,对英语不熟,原属正常;再加上我们中国人民族性格比较严肃,绷得一向比较紧,缺乏天然的幽默感,不懂笑话,同时又欠缺理性思维的传统,凡事不喜欢就事论事,依据基本事实去冷静分析,思考,而是性情冲动,先激动了再说。于是一听到杀光中国人,我们即笼而统之地由这句儿戏的玩笑话,迅捷地在第一时间推而广之,无限上纲,演绎成灭绝中国人这一关乎民族生存的大事。于是,我们的热血便沸腾了起来,愤怒也带上了反对种族歧视、甚至反对种族灭绝的悲壮的色彩和光环,让原本是件牵强附会的闹剧,变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吉米的节目也不幸被屈打成招,成了无幽默感、英文不佳、爱激动的中国人的牺牲品,也就不奇怪了。
只是,吉米的冤屈,ABC的冤屈,迪斯尼的冤屈,都不是什么大事;在世人眼里,此次事件真正可笑的是大惊小怪、沟通能力不佳的中国人,也都不是什么大问题。真正的问题,其实是,海外中国裔人士不经意暴露出来的忠诚所在。
众所周知,中国人虽遍布天下,移民历史亦不可谓不悠久,但在所在国家,社会地位一贯与其经济成就和对社会的贡献不相称。不仅在白人为主体的欧洲北美澳洲如此,即使在中东非洲中南美,甚至东南业,也是一样。一向被视为异类,一有社会动荡即动辄首当其冲成为牺牲品。
我们至今在悲愤使中国人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被剥夺移民权排华法案的牺牲品。我们却没有明白,排华法案的根本原因,其实就是华人拒绝接受加纳国的价值挂念、生活方式,对接纳国毫无忠诚感。
这里的同学喜欢模仿黑人当年的民权运动,不懂得此举属东施效颦,其中一个原因,是没有明白黑人当年成功的深层原因。黑人当年之所以成功,除了天时地利的因素,具有高度政治智慧,战略眼光,深通人性世故,打悲情牌,强调并证明自己与白美国人一样,同为毫无贰心的忠诚的美国人,赢得大部分美国白人同情,是很有关系的。
艳羡黑人政治地位、却动辄为祖国悲愤的中国人懂得这个道理吗?
吉米的节目提到的中国,不是华裔的种族,而是国籍,作为一个外国的中国,就跟秃子头上的虱子一样明显,而艳羡黑人政治地位、却动辄为祖国悲愤的爱国人士恰恰看不明白。
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既然你们自己都不将作为一个国家的中国和作为一个族裔的华人不加区分,一悲愤即混为一谈,那么,以后也就不要指望别人在你们需要帮忙的时候,将你们视为自己人,视为与白人、黑人无异的十足的美国人。
此次事件中海外华人的这类行为,不幸更进一步坐实了外籍人士对中国人是否有能力转移忠诚,将寄居国真正视为自己的国家,愿意与之同甘苦共患难。
所以,本事件最大的输家,绝对不是吉米,吉米至多是个roadkill,也不是ABC。ABC是做生意的,砍掉个节目,或为利,或为名,不过是生意的考虑。真正的输家,其实是打算在美国安家乐业的每一个我们。不,严格来说,是每一个我们的子弟。
中国人,尤其是海外的中国人,要谋求黑人的政治地位,应该缓行。中国人对西方的了解,对现代文明的认知程度,现代公民素养,皆惨不忍睹,与黑人不可同日而语,差得实在太远。由于中国人极其缺乏谋略,无政治智慧,见解幼稚,目前的要务,不是出头,而是低调,以求多福,连韬光养晦都谈不上,藏拙是也。
这是所有稍有点常识的中国人由此次闹剧应该得出的合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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