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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续:上访妈妈唐慧案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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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22: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上午8点半,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劳动教养行政赔偿一案在湖南省高院二审开庭,届时将有国内外50名记者旁听庭审。昨天下午,唐慧的代理律师徐利平介绍,对唐慧的劳教决定是否违法仍将是庭审的焦点。

合议庭拟半天结束庭审

2006年,湖南永州发生“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唐慧系受害者的妈妈,曾多次就该案上访,被称为“上访妈妈”。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以唐慧闹访、缠访严重扰乱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经行政复议,当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决定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决定。随后,唐慧就被劳教一事起诉永州市劳教委,要求就劳教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书面赔礼道歉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今年4月12日,永州法院一审判唐慧败诉,唐慧上诉。

此次庭审前,湖南省高院即对外公示,并开放50个媒体旁听名额,包括本报在内的35家媒体记者获准旁听庭审。徐利平介绍,湖南省高院对此案十分重视且态度良好,对唐慧可能有利。

昨天下午,徐利平和唐慧参加了湖南省高院的庭前准备会议。法院主要就庭审效率问题征求双方意见。他介绍,合议庭的初步意见是争取半天结束庭审,“法官很可能会当庭宣判。”

-探访

律师称如维持原判将不申诉

昨天,徐利平向记者提供了永州市劳教委此次二审的《答辩状》。答辩状中称,该委对唐慧劳教决定的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永州市劳教委认为,湖南省劳教委的复议决定虽然撤销了该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但并未确认该劳教决定违法,复议决定撤销劳教决定的理由是出于对唐慧女儿的人文关怀,使用的法律依据则是《行政复议法》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规定。

徐利平称永州市劳教委“态度蛮横、没有诚意”。对唐慧的劳教决定是否违法仍将是此次庭审双方争议的焦点。徐利平认为,“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决定,即确认了劳教决定的违法性;即便执法行为明显不当,对方也应当承担国家赔偿的后果。

此次二审为终审判决,徐利平表示,如果法院维持原判,将不选择申诉,因为“希望很小”。“我相信主审法官具有丰富的行政诉讼经验,会依法判决。”

唐慧拒绝调解表示心情平静


前天下午,唐慧就从永州老家赶到长沙,因路途遥远,她的亲属和朋友将不来旁听庭审。昨天上午,唐慧说,自己对于二审结果没有心理准备。刚接到开庭通知时她十分难过,想起过去的事情就哭,但目前她心情比较平静。

唐慧透露,5月底湖南省高院曾试图调解此事,永州市劳教委答应满足她诉讼请求中要求的2000多元补偿金额、口头道歉,并再提供10万元的生活补助。但唐慧最终拒绝调解,因为对方提出不能公开此事,“我说,我不能在黑暗中接受你们的钱。”

唐慧说,女儿的情况一直不好,随着年龄增大,压力和痛苦也加大。女儿拒绝与异性来往,并受到无法治愈的疾病的折磨。此次庭审结束,她就要带女儿到北京看心理医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22: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词 幼女被强迫卖淫】

    唐慧,1973年出生于湖南永州农村。1994年与大她一岁的丈夫结婚,一年后女儿乐乐出生。2006年,唐慧11岁的乐乐遭到多人强奸、轮奸,并被弄到一家休闲中心,被强迫卖淫。3个月时间内,这个小女孩被迫接客100多次,其间还多次遭受毒打。母亲唐慧想方设法地营救女儿,并报了案。

    然而,这么大的恶性事件,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结果却不了了之,直到两个月后引起湖南省公安厅关注才立案。图为唐慧拿着找女儿的寻人启事。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22: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11岁受害幼女。(图片来源于网络)

  【关键词 上访】从2006年开始,悲情母亲唐慧为女儿的遭遇奔走各处上访,上访中屡屡受到不公正对待,被抓被打。

【关键词 公诉】2008年4月,案件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当事人秦星犯组织和强迫卖淫罪,周军辉犯组织和强迫卖淫罪、强奸罪,二人均被判处死刑。其余当事人陈刚被判处无期徒刑,刘润、蒋军军、兰小强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6年、15年。事件发生6年后,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是,唐慧和被告人双方都不满判决结果。被告认为量刑过重,唐慧则认为在该案立案和审理期间,当地有公安民警存在渎职行为,她强烈要求法院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对渎职民警严肃处理,并要求相应赔偿。因此,双方都在上访。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22: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8月6日,唐慧在湖南省白马垅劳教所见到自己的辩护律师。

    【关键词  劳教】

2012年8月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唐慧在法院办公楼滞留15天并要求法院判处7被告人死刑、在有关机关门口阻车堵门等行为“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

    唐慧被劳动教养的消息被公布后,却引来舆论的一片哗然。2012年8月8日,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受理唐慧对劳动教养案的复议。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经复议被依法撤销。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22: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8月11日,唐慧被释放后,在回家的车上哭泣。

【关键词  释放】

2012年8月10日中午12:30左右,唐慧乘坐一辆中巴车从长沙回到永州。来自各地的记者和她的两位律师随行。唐慧一上车就哭了,说舍不得给她帮助的朋友,害怕回去后,再次孤立无依。

据记者初步了解,唐慧此次回到永州后,将开始经营她的门面店,重新开始生活,抚养好孩子。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22: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唐慧

    【关键词  行政诉讼】

2012年12月,湖南永州“上访妈妈”唐慧又来了北京。自她女儿乐乐的案子6月得到湖南省高院的终审判决,已经过去了半年。案件中两名被判处死刑的首犯,已经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目前还未出结果。唐慧为了“催促”此事进展,专程来了北京,希望能见到该案的主审复核法官,当面陈述意见。她听说被告方家属已经来过最高法院,心里就觉得不踏实。



    2013年1月12日,在因被劳动教养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两个多月后,唐慧收到了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赔偿决定书》:永州市劳教委决定对唐慧不予国家赔偿。唐慧向新华社记者表示,她对这一结果不服,将提起行政诉讼。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22: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外,唐慧在听到判决后抑制不住痛哭失声。

【关键词  一审败诉】

2013年4月12日,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并宣判。法院认为,原告唐慧的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原被告双方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于15日内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根据人民网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的情况,在判决书中,法院基本采纳了被告方的全部诉讼理由。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22: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来源:湖南法院网截图

【关键词 二审开庭】

7月2日,也就是明天8:30,“关于上诉人唐慧与被上诉人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行政赔偿一案”将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对于二审结果的预期,唐慧代理律师徐利平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不能盲目乐观,但个人感觉或许会有所变化。”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发表于 2013-7-2 22: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说,这个案子还是有一点进步的曙光。
一个好妈妈啊
发表于 2013-7-2 22: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奇的天朝什么事情都有....
发表于 2013-7-2 23: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 我去年关注过··    后来草草结束没有下文了· · ·     没想到还可以出来再审 ·    真的很佩服这个妈妈·· ·   
    现在的官员真是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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