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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5 2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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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aleege 于 2021-3-15 21:14 编辑
这是什么不学无术的白痴写的?去读点政治学的初级科普也不至于这样概念混乱。还好意思出来科普?
世界上只有一个美国吗?这人是不是只在美国呆过,以为美国的state的含义就是state的所有含义?
我10年前就写过state和nation的科普,太久远了搜不到了。网上随便搜搜也有科普。我就不再写一遍了。一句话解释:state是政治概念,nation是民族文化概念,country是个可大可小的国家或地区。
中国中国,什么是国,可以是政治上的中国,也可以是文化上的中国。只知道中国的政治含义,不懂得中国的文化含义,就去多读书。
不顾约定俗成的语言习惯。自定义什么是脏话,什么是文明,除了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以外,没任何用处。
你自己自定义一下“支那”是个尊称,那从今以后你就可以自豪地声称“我是个支那人”了是吗?有这么蠢的傻瓜吗?
那你还不如自定义一下“傻瓜”是个尊称,为什么呢?因为中世纪时期“fool”就是国王身边的智者,所以“傻瓜”没有贬义。我们大家以后都尊称你为“傻瓜”好了。
随便网上搜一个贴一下:
作者:哈根打死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2403792/answer/292780145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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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国际公法、国际贸易法等)和正式的外交场合中,主权国家对应的英文单词是“State”,S还要大写。国际法上,可以成为“State”的必须要符合几个要件:人口,领土,政府,军队,以及“国家承认”,或者也可以称为“国际认可”,(recognition of statehood)。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主权国家层面上就属于“State”。台湾虽然某种程度上符合前四个要件,但是因为全世界只有很少的几个国家同台湾建立”外交关系”,而且也不是联合国会员国,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所以台湾不是“State”。另一个极端是索马里,索马里大部分国土都是由地方武装力量所控制的,其联邦政府只控制首都摩加迪沙及其附近的部分区域,在国内也只有六个邦承认其联邦政府(总共18个邦),但是由于索马里联邦政府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各国多与之建交,我国也与索马里于1960年建立外交关系,并在其内战结束后于2014年恢复设立大使馆,索马里也早就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所以索马里是国际法上的一个主权国家。在美国等联邦制国家,“state”含义比较特殊,因为美国全称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这里的state指的是美国的各个州,在这种语境下提到的“state”往往对应的是“federal”或者”federation”联邦。联邦制下的各州在联邦政府的领导下,保持有限的主权,在宪法规定由联邦政府行使的权力之外,行使自己的权力。
而“nation”最早是指出生地,而后更强调灵魂和精神层面的认同,拥有共同的历史,文化,语言等,类似“民族”的意思,可能是一个政府或主权体系下,也可能不是。一个“nation”可以存在于不同的“State”中。比如,我们说的日耳曼民族,法兰西民族,他们虽然各自同属一个民族,但并不是必然的都属于德国人,法国人。希特勒是个奥地利人,但同时也是日耳曼人,是纳粹德国的元首。再比如,中华民族,指的是全世界各地的华人,而不问他们现在的国籍。还比如,朝鲜(North Korea)和韩国(South Korea),同属于Korea,但在国际上是两个“State”。“nation”又区别于国内的“少数民族”(Minority Group或者Ethnic Group),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一个国家也可以只包含一个“nation”,最典型的比如日本,其自称为“大和民族”,我们称之为“民族国家”,“nation state”。有的“State”和“nation”在区域上重合,而另一些则不完全等同。有些地区至今国际地位尚不明确,比如巴勒斯坦,可以称为“nation”,但是否是”State”尚存争议。犹太人在以色列建国前散布于世界各地,可以称为“nation”但却不可以称为“State”;犹太建国后,以色列有自己的国民、领土、政府、主权,同时也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所以现在是个“State”了。再比如克什米尔地区,则既不是“nation”也不是“State”,只是一个地区或区域(region or territory)。
“country”就是特别泛指了,既可以指主权国家,也可以指拥有高度自治的地区,也可以指地位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地区。无论是“国际联盟”(League of Nations)还是联合国(United Nations)都将“country”定义为“能够独立行使法律管辖权”。波多黎各和关岛同属于美国的自治邦,但既不是美国的一个州也不属于美国的某个州管辖,无需向联邦政府纳税,因而也不具备投票权,一般而言作为“country”可以与美国并列,是没有问题的。但加利福尼亚州,德克萨斯州,纽约市就不能跟美国同列了。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由于可以独立行使其法律管辖权,所以在英语语境中被称为“country”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这里必须明确申明的是,“一国两制”的英文是“one country, two systems“,也就是说,我国官方对于country的理解就是指“国家”,所以在这里会造成一些理解上的冲突。(至于港澳台为何会在国际贸易领域也被称为country,下文会解释。)何谓“独立行使法律管辖权呢”?最简单的就是看其司法终审权。美国各州的最高院在某些案件中享有司法终审权,但是,联邦最高院在另一些案件中则有最终的决定权,可以决定“提审”(certiorari)。也就是说,美国各州最高法院的终审权是受限制的。而波多黎各和关岛等美国海外属地的终审权则完全掌握在地方司法机关手中。
注意:英文语境下,一个“State”中也可以有不同的“country”。比如英国就包含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四个“country”。因为现在的英国是通过历史上的各种战争,婚姻和条约形成了现在的统一实体,四个区域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country一词的主权意味其实是非常低的,国际法上“主权国家”的英文是“State”或“sovereign state”。因此我们会发现,在英语的发源地,英国,在其政府官方网站的介绍中说,英国由四个countries组成,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原文:The United Kingdom is made up of four countries: England, Scotland, Wales and Northern Ireland. Its full name is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1]那么被英国政府自己都称为country的这些英国的组成领土都是搞独立吗?显然不是。也就是说,我们通常学习英文时认为“country=国家”的这种理解本身就是错误的!而真正可以称这些地区为country的标准在于,这些地区往往具备相对独立的立法权和司法权,通称为司法管辖权(jurisdiction),这是不同于我们一直以国界、海关等物理或者政治界限为标准进行分界的观念的。另外,在国际贸易中或者国际贸易法中,country有其特殊的含义,这也是许多跨国公司所遵循的国际法的规则。世贸组织条约中对于country或countries的定义强调是“独立的关税区”。[2]这些独立的关税区可以以个体身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且对名称也做了规定:如Hong Kong, China; Macau, China; Chinese Taipei. 在中文中对应的是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华台北。[3]在电信和通讯领域,还有国际电话区号(Country Calling Codes)和国家地区代码(Country Codes)等区分。总的来说,由于历史,政治,法律和文化的多样化,国际社会的各种政治实体形式表现的丰富多样,纷繁复杂,绝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不同的语言也总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很多情况下往往很难找到意思完全重合的翻译,产生误解和歧义也就很正常了。想要克服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建议,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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