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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有沒有小人物陰差陽錯地參與、見證大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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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5 20: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万得福 于 2017-9-5 20:4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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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少女,以自己的命運,陰差陽錯的見證了關乎宋朝興衰的最重大事件——王安石變法。
這就是大名鼎鼎的登州阿雲案。以下是我自己所記得的事情經過,如有錯誤,煩請指出。
1. 一段簡單的案情:
熙寧元年(公元 1068 年),登州一個叫阿雲的小姑娘,父母過世不久,尚在服喪期間,被家中尊長許給了當地一個以醜陋出名的韋姓男子。不願意下嫁又不知該如何反抗的阿雲,想到的解決問題的辦法居然是殺死姓韋的。於是她趁夜晚他人熟睡之時帶著柴刀溜進韋家,對著自己被許諾的“丈夫”一頓猛砍。結果因為阿雲力氣太小,最終十數刀僅僅砍斷韋生一個手指,然後自己倉皇而逃。
第二天韋生報官,知縣並不傻,涉案人物社會關係簡單,一下就將嫌疑人鎖定為阿雲。阿雲被帶到縣衙之後也完全不懂得撒謊,全部如實相告,案情水落石出。知縣依據阿雲與韋生的關係,將案件定性為謀殺親夫,這在宋朝乃是不赦的大罪,按律當斬。可宋朝跟現在一樣,死刑需最高院(大理寺)核實方可執行,於是知縣將文書按照程序上遞知府。
2. 一堆負責的官員:
時任知府許遵乃是京官下放,來登州歷練的。知縣所呈文書並無太多不妥,原本他不用再管些什麼。但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官員,許遵詳細的閱讀了宗卷後,對這個素昧平生的 13 歲姑娘產生了樸素的同情。他發現了知縣判案的不妥:
按照宋朝習俗,服喪期不可嫁娶。所以阿雲與韋生婚約不合法,這件案子也不能算作謀殺親夫,阿雲造成的後果並不大,所以罪不至死。
許遵將屬有自己意見的文書送到了大理寺。大理寺的官員也並不是尸位素餐之徒,他們給出了專業指導意見:雖然不是謀殺親夫,但阿雲的行為應當算是謀殺未遂,此罪,按照宋朝律法依然適用死刑
  許遵得到了大理寺的回覆之後,依舊視圖找到可以幫阿雲脫罪的法律依據。翻遍了卷宗之後,他找到了一條宋神宗的手諭:謀殺已經造成人身傷害,但官員在審訊犯人並對犯人用刑前,犯人如實供認犯罪情節的,以自首對待,並依照謀殺罪行降低 2 個等級論罪。也就是如果按照宋神宗的這個手諭判決此案,阿雲只需接受“徒”刑(坐牢)。
許遵以此為理由向大理寺上訴,大理寺眾官僚也頂住了皇帝御旨的壓力,並不承認其法律效力,依然維持原判。
就在似乎萬事休矣之時,許遵從登州再次調回京城。而等待著他的職位,就是掌管天下刑名的大理寺卿。出任大理寺卿後,許遵按照自己的想法改判了阿雲案,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個負責的知府賭上自己的政治前途做出這個動作,並非出自一己私慾,而是出於樸素的同情。
但在許遵做出此等判決的同時,宋帝國的另一個職能部門也履行了他們的責任。那就是宋朝的紀檢——御史台。
御史上書皇帝,彈劾大理寺卿許遵,稱其枉法——畢竟只能叫做“枉法”,因為沒有任何“貪贓”與“徇私”。
至此,這件小到不能再小的案件送到了宋朝的最高統治者手中。
3. 兩個互相攻訐的翰林:

宋神宗向許遵問話,許遵一一回答,稟報了實情。生於深宮之中,長於婦人之手的宋神宗不知該如何決斷,遂命當朝兩大翰林討論決斷。這兩大翰林都是世之人傑,人中龍鳳,能力與人品全都出類拔萃。他們後來都成為了宋朝宰相,執宰天下,都深深的影響了宋朝的興衰。可惜他們的政治觀點卻完全對立,無法上演一出“將相和”。這兩人就是王安石,司馬光。從這兩人的諡號也可看出宋朝皇帝對其的器重。王安石諡“文”,司馬光諡“文正”。
王安石支持許遵的觀點,認為阿雲當“徒”。
司馬光支持大理寺的觀點,認為阿雲當斬。
可惜的是,當一件案子上升到這個高度,所有對錯道德早已失去了本意。王安石支持許遵並非認為一個 13 歲的女孩兒罪不當死,司馬光支持大理寺也絕不是想要捍衛宋朝的司法公正。在他們的爭論背後,圍繞的是另一個焦點——新法是否可以施行
王安石提出的新法的最大支持者是皇帝,如果皇帝擁有律法的最終解釋權,那麼新法當然就有了實施的法律依據與正當性,所以他支持阿雲當“徒”。
司馬光作為新法堅定的反對派,自然不能讓皇權完全凌駕於文官集團。所以他自然支持大理寺以及御史台。
4. 一朝各自站隊的文武
後面的事情就有點像是鬧劇了。

由於司馬光與王安石爭執不下,宋神宗遂命其它翰林與大臣審議,其它的翰林們得出的結論是支持王安石。宋神宗審閱過後批了個“可”發給了審刑院,結果審刑院的官員們連皇帝都不買帳,聯名上書要求再次與王安石辯論。結果越鬧越大,連中書省跟樞密院的官員也攪了進來,各自就此事站隊。宋神宗想要結束這場爭論,於是親自對自己以前的關於自首的詔書做出詳細的解釋,界定了怎麼就算自首,自首後怎麼減刑,然後他將這個司法解釋發給中書省,讓中書省依此解釋執行。結果中書省直接將皇帝的御旨駁回,稱其違背律法,不予執行。
5. 一個令人唏噓的結局
中書省的不執行讓宋神宗開始真的憤怒了。他直接下詔免除阿雲的死罪,判其 37 年的有期徒刑。這場爭執,以宋神宗與王安石的最終勝利而告終。
第二年,熙寧二年,王安石的新法開始在大宋施行。均輸,青苗,募易,保甲等等新法開始行於天下。宋朝是否因王安石新法而變強,至今仍有爭論。
不久宋神宗大赦天下,阿雲得以提早出獄。
十六年後,元豐八年,宋神宗駕崩。年僅 9 歲的宋哲宗繼位,其母高氏垂簾聽政。年已 67 歲的司馬光得以拜相。所有新法都被以一種前所未有的速度廢除。而在享受了十幾年的平靜時光之後,命運再次與阿雲開了個玩笑。
司馬光下令將這個無足輕重的少女再次抓了起來,梟首示眾。這件事成了司馬光最大的黑點。
我個人認為這並不是司馬光因為十七年前的失敗而懷恨在心,他並非如此量小之人。他是真的心懷天下,要擺出一個最強硬最徹底的反對新法的態度,而此時,在他眼裡,一個普通女子的性命,又算得了什麼呢?
6. 結語
這是我所知的最大的小人物見證大歷史。一個普普通通的少女,十三歲之後,她若生,則代表新法存,她若死,則意味著新法亡。
至於新法的存廢跟宋朝興盛與否的關係,則是另外一個宏大的話題了。
二十多天前寫下這篇答案,半個多月之內,一直籍籍無名,無人問津,未得一贊。這兩日突然多出兩千多贊,倍感惶恐,只能謝謝各位。
沒想到一句“司馬光胸懷天下”會引起這麼多的討論,實非我所願,在此致歉。
原本不太想介入各位的爭論,而我自己也是一個不喜歡隨便表態的人,但還是想提供一點自己的想法。
1. 司馬光其人
如果對歷史不感興趣,那麼我國普羅大眾對於司馬光的印象大概會止步於“司馬光砸缸”這個兒童故事,就像對於“北海相,虎賁中郎將——孔融”的印象止步於“孔融讓梨”一般。
在讀過此答案之後,對於司馬光的印象可能就成了“那個砸了缸的司馬光原來老了以後還抓著把別人小姑娘殺了”。我想,回復里對於司馬光的批判,大多來源於此。
雖然就事論事的因司馬光此案中的作為而批判他也並無不妥,但也希望大家理解沒有任何一個人物,任何一個事件是會只有一面的。
以我們一千年後今人的觀點來看,當然可以從這件事裡得出司馬光“量小不容人,泥古不變革”的結論,但也應當想想,司馬光是否就真的僅僅是這樣的人呢?
這裡就要提到司馬光的諡號了——“文正”。
文正是諡之極美,無以復加。” 當然,這句話是司馬光自己在《資治通鑑》里說的,但他生前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諡號就是文正。
要知道,兢兢業業做一個糊裱匠的李中堂,收復新疆的愛吃雞肉的左宗棠,也只是叫做李文忠公,左文襄公。只有平定了太平天國,匡扶了天下的曾國藩,才是曾文正公。
至於如何評價司馬光其人,我想,我們畢竟與他隔了一千年之久,滄海都成了桑田,看他想必不如當時之人看的清楚。
以今人的平等人權等等的價值觀念評價司馬光草菅人命當然也算無可厚非,但因此事感謝並堅定地維護現代的、進步的價值觀念的意義,可能要大於批判一個並沒有此種觀念的古人。
當然如果要正兒八經的評價司馬光,可以論跡不論心的從他的整個生平評起,甚至討論一下他的所有政策智是不智,但很遺憾,我並未仔細研讀宋史,對於歷史甚至可說是個門外漢,這有些超出我的能力了。
2. 王安石變法
既然阿雲見證的就是這件事,那麼這件事無論如何繞不過去,雖然我已極力避免對此事做評價。
也許是因為我國新一代受到的都是馬克思主義教育,所以我們對於“變法”,“改革”,“革命”等等代表革新的詞語都頗有好感。但正如上文提到的,沒有一件事是只有一面的
王安石變法的性質大概可以歸類為:“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執行起來的效果卻是毀滅性的。”
如果論跡不論心的僅從結果來看,王安石變法達到了“富國強兵”的目的,卻也導致了流民四起。王安石變法後宋朝的歲入由 1600 萬貫漲至 6000 萬貫,對北方用兵也屢有斬獲。而與此同時,也有無數百姓流離失所。
這裡不得不提到另外一個見證了歷史的小人物(原本有可能是大人物)——鄭俠(名字都有俠義的精神)。此公真可謂世之良心。
簡單而言,此公原本深受王安石賞識,但在見過了新法對於百姓造成的傷害之後,以一幅《流民圖》導致了王安石的第一次罷相。而在王安石罷相期間,王安石極力推薦的自己的接班人,“護法善神”呂惠卿卻對自己落井下石,趁機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就在此危難之際,又是鄭俠上書彈劾呂惠卿,導致自己險被處死,最後還是宋神宗救了他一命。
總而言之一句話,百姓不愛新法,乃是實情。
至於新法的失敗到底是因為執行官員的不作為與貪腐,還是因為本身設計就不合理,百姓們並不在乎。
古代中國另一位有名的變法者商鞅說過:“故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同”,但不知道他們是否明白,“慮始”原本就不是“民”的職責。
“東北流民,扶攜塞道,羸瘠愁苦,身無完衣。城民至負瓦楬木,賣以償官,累累不絕。俠知安石不可諫,悉繪所見為圖,奏疏詣閣門,不納。乃假稱密急,發馬遞上之銀台司。疏奏,神宗反覆觀圖,長吁數四,袖以入。是夕,寢不能寐。翌日,命開封體放免行錢,司農發常平倉。青苗、免役權息追呼,方田、保甲並罷,凡十有八事,民間歡叫相賀。”——《宋史.鄭俠傳》
3. 許遵的結局
答案下面的回覆里,我只回復了一位,他問了許遵的結局。
如果這件事要拍成電影,許遵大約會是男主角——因為他似乎是這件事裡的唯一一個正面人物。他的結局可以在《宋史》中找到。
熙寧間,出知壽州,再判大理寺,請知潤州,又請提舉崇福宮。尋致仕,累官中散大夫。卒,年八十一。
在王安石主政時期,坐過壽州知州,後來又做了大理寺卿、潤州知州,然後去崇福宮當個閒官。最後做了中散大夫,八十一歲去世。在後來的黨爭之中,沒有被流放到嶺南,也沒有參與到後來的各種大案之中,算是個好結局吧。
但在《宋史》中許遵的傳記里還是能看到當時之人對於阿雲案里許遵做法的不滿,以及對於王安石的意見。
“安石既執政,悉罪異己者,遂從遵議。”
——荊國公的手段也是雷厲風行啊。
“雖累問不承者,亦得為按問。或兩人同為盜劫,吏先問左,則按問在左;先問右,則按問在右。獄之生死,在問之先後,而非盜之情,天下益厭其說。”
——有些死不招供的人也被當作了坦白從寬。有的兩個人協同搶劫,如果官員先詢問 A,那麼 A 招供,罪不至死;如果先詢問 B,那麼 B 招供,罪不至死。罪犯的生死不在於詳細的案情,卻在於官員先詢問誰,世間越發厭惡許遵的觀點。
4. 草菅人命與心懷天下
這一條大約是爭論得最厲害的,全因我說了一句“司馬光心懷天下”。
老子有一句話,最近似乎頗得人心,經常看到。老子曰:“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不祥,是為天下王。
引用這句話不是想為司馬光洗地,而是想要描繪上位者的心態。
居廟堂之高者,不論如何決斷,都肯定是損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尊重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只要是一個有理想的政治家,他們一定要比普通人更加相信自己的理想,更加堅定的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是為了大義,否則就無法做出決斷。
司馬光殺阿雲時肯定認為自己是在向新黨表態:弄得流民遍地的新法絕對不可再來!類似的例子在現代都不少見。比如國企改制,比如改革開放,比如顧順章的全家老小。
這樣的上位者,思想比你我深刻,眼光比你我長遠,他們如同火炬,燃燒自己,引人追隨,而你我圍觀者最需觀察的,則是自己是站在這光芒之中,還是站在光芒之外。
臨表涕零,不知所言。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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