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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歧视”是如何发生的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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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21: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人说支持同性恋,有多大可能是真话?

最近这几年,不论是正值青春的年轻人,还是年长一辈的中青年,哪个年龄段的人都能真切感受到,整个社会对于同性恋关系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对同性恋越来越包容,对歧视同性恋的行为还会予以谴责。

而在不断呼吁消除同性恋歧视的进程中,另一种歧视产生了:那就是对不支持同性恋关系、不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人的歧视,甚至到达了一种只要表露出对同性恋关系的一点点不赞赏都可能招来灭顶之灾的程度。

今天就来说说,这种让人噤声的“逆歧视”是如何发生的。

当支持同性恋成为社会主流,不随主流就被“扣帽子”
上世纪后期以来,西方世界的LGBT(同性恋、双性恋及变性者)积极地为自己争取社会地位,荷兰、英国等众多欧洲国家早已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还有更轰动的美国,出现了最高法庭通过大法官投票允许同性婚姻的惊世之举。即使在尚未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西方国家如澳大利亚,同性伴侣也拥有跟异性伴侣几乎一致的权利,诸如收养孩子、甚至人工受孕产子等等。任何个人与组织更是不得以某人的性取向为由对其不利。

在社会包容度方面,多数人们对同性恋者的态度已经基本与对其他人无异,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电视剧、商业广告等媒体常常有同性伴侣的影子。正如Katherine Hudson—— Wear It Purple (澳大利亚一个性平权组织)的一位骨干所说:如今支持同性恋关系的人已经成为西方社会的主流了。

同时,“歧视同性恋者”已成为一个敏感的雷区。不支持同性恋关系的人们被扣上了“恐同者”、“顽固分子”之类的帽子,如果他们胆敢公开表露自己的立场,他们周围的人、平权组织和各大媒体都很可能立即群起攻之,他们甚至会被告上法庭、吃官司。

早在2013年,一个意大利的商人Guido Barilla就因此惹上麻烦。他是著名意粉品牌Barilla的董事。在一次电视采访中,Guido被问到为什么他的意粉广告里从来不出现同性伴侣,他答道:“我们的文化稍有不同……对我们来说,“神圣家庭”的概念是我们公司的核心价值……我不会用同性伴侣的家庭拍广告,不是我不尊重同性恋者——只要不干涉他人,他们有权做任何想做的事情——但是我不赞同他们,我觉得我们愿意跟传统的家庭合作。”

这些话在西方世界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纷纷在脸书、推特等各种社交媒体上讨伐Guido,并恨乌及屋,批评他的意粉有多么难吃,甚至呼吁抵制所有Barilla牌的意粉。
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表示不支持同性恋关系而惹祸上身。比如,同性婚姻与基督徒“婚姻乃一男一女之结合”的信仰相悖,当基督徒面包师们被要求为同性婚礼制作婚礼蛋糕、或者在糕点上写“支持同性婚姻”的字样时,他们拒绝为这样的顾客服务。结果,这些面包师们被同性恋者以“歧视”的罪名告上法庭、受到高达十几万美金的罚款;有的甚至还接到死亡恐吓或者被迫关门倒闭。这样的案件已屡次出现在爱尔兰、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长期以来标榜“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的西方世界里,对同性婚姻的膜拜已经超越了前二者。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个美国基督徒Theodore Shoebat做了一小实验。他一连造访13个支持同性婚姻的面包店,请他们为他做一个有着“同性婚姻是不对的”字样的蛋糕。结果他不仅遭到拒绝,还被当场辱骂、事后遭到死亡恐吓。他把这一切都用隐藏的摄像机拍了下来。然而他并没有将这些面包店以“歧视”的罪名告上法庭。他说,他只想让人们看到,这个社会在对待“性平等”的问题上已经不公平到了何种程度。“基督徒不是恐同者”,他在自己的网站上写道,“难道爱他们不也意味着应该诚实地告诉他们‘同性恋其实很危险’吗?”

Shoebat所说的“危险”指的是同性性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据CDC(美国疾病防控中心)称,LGBT人群比一般异性恋者更容易出现数种健康问题。比如,男同性恋、双性恋及其他男男性交者患直肠癌的概率比一般异性恋男性高出17倍。

反对同性婚姻的人不都是歧视,比如同性伴侣的孩子
不仅仅是基督徒,一些无神论者也站出来反对同性婚姻了。Millie Fontana是一位由她的生母和其拉拉伴侣一起抚养长大的澳大利亚女无神论者。她爱她的母亲们,但她内心深处渴望着认识自己的生父——她的另一半血缘。这种渴望促使她发声反对同性婚姻。

她说:“从小我就想要有个爸爸。甚至在明白“爸爸”是什么之前我就有这样的感觉。我知道我爱我的拉拉母亲们,但在学校里,看到其他孩子跟他们的父亲之间有爱的纽带,我开始意识到我缺失了一样很特别的东西。”

她从小就常常看着镜子,猜想她绿色的眼睛和她的某些个性从何而来,然而她的母亲们告诉她,她没有爸爸、或者是她们不知道她爸爸是谁。直到她11岁终于见到她的父亲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一直生活在谎言里。

她后来不得不求助于心理医生,才从没有父亲的阴影里摆脱出来。然而按照今天的定义,对同性父母给他们的孩子造成父亲/母亲缺失的批评被认为是“歧视同性恋”,“如果是这样,我的心理医生怎么能帮助我呢?”Millie说,“怎么会有心理医生冒着被告上法庭的危险斗胆对我的问题作出诊断呢?没有人在急急忙忙(支持同性婚姻)之前考虑这些。“ LGBT的权利争取者们没有人想听像我一样长大的孩子的话,他们说‘爱就是爱(只要两个人之间有爱就可以结婚)’……因为没有人愿意直面“彩虹”的另一端——那不快乐的一面……在我们这个社会还不愿把像我一样的孩子纳入这一场辩论当中、当我们还不肯停止羞辱像我这样站出来说话的孩子之前,我们不应该急着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

像Millie Fontana一样,一位美国女性Katy Faust也是由两位拉拉母亲抚养长大的。在美国最高法庭通过大法官投票否决各州政府禁止同性婚姻的权利之前,Katy曾给首席大法官Kennedy写了一封公开信,请求他在这个过程里把同性父母孩子们的需求考虑进去。

她认为“婚姻”如何定义不应该由是否满足LGBT群体的情感诉求来衡量,而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家庭结构及千千万万儿童们的利益的关键。

Katy同样指出,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和偏见,像她这样不支持同性婚姻的观点很难发出声音:“这个话题让我难以开口,因为我爱我的妈妈……您很少能听到我们的声音,因为像媒体们所认为的那样——我们无法在爱我们的同性父母的同时反对同性婚姻。他们通常认为我不应该存在。而我存在着,而且还不止我一个。”

同性恋人士反对同性恋婚姻也不行
社会主流舆论不仅不喜欢这些由同性父母养大却反对同性婚姻的孩子,反对同性婚姻的同性恋者也不受他们欢迎。

意大利著名服装设计师Dolce和Gabbana(杜嘉班纳服装品牌创始人)是一对男同伴侣。在今年三月份和意大利杂志Panorama的访谈中,Dolce和Gabbana明确表示他们反对同性婚姻。

“发明了婚姻的人不是我们,”Dolce说, “每个出生的人都有父母,至少应该有,因此我对人工受孕产子是持怀疑态度的。我称这些孩子为化学产物、合成儿童、出租的子宫、通过产品目录筛选出来的精子。然后我们跑到这些孩子面前、试图解释他们的母亲是谁。(对采访者)难道你会接受自己是一个化工女儿吗?生育必须是出于爱的一种行为。”

“不要化工的子孙和出租的子宫:生命自然之流,有的事情是不应该被改变的。”他们说。

不出意料地,这些话激怒了LGBT维权者和许多时尚界名人,他们纷纷表示Dolce和Gabbana的“荒唐”言论“让人震惊”,有的表示从此抵制他们的服装品牌。

而在所剩无几的没有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西方国家中,澳大利亚对这一问题的辩论在美国最高法庭的判决之后日趋白热化。一次总理托尼•阿博特拒绝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案,所有的澳媒体都报道了LGBT群体对总理此举的愤慨、以及整个社会对LGBT群体的既往支持;然而,几乎所有的媒体都选择了无视社会的另一个声音:许多人自发送来一束又一束的鲜花,摆放在国会门前广场,以表示对总理此举的感激之情。对此主流媒体中几乎没有一条报道、一张图片可循。

在为同性恋者平权这一问题上,几十年来,我们曾为这一弱势少数群体的权益而战。在短短的不到50年时间里,不支持同性恋关系的人们已经变成了新的少数。

也许这是民主不可调和的悖论,但我们都应该谨记现代西方民主的奠基精神以及《伏尔泰的朋友们》里那一句至理名言:“我不赞同你说的,然而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发表于 2015-12-23 23: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aleege 于 2015-12-23 23:15 编辑

呵呵,一言以蔽之,不准他们歧视就是“逆歧视”。
发表于 2015-12-23 23: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原文中的“同性恋”替换成“亚裔”,“婚姻权”替换成“投票权”,再读一遍,就全明白了。

比如:在一次电视采访中,Guido被问到为什么他的政治广告里从来不出现亚裔选民,他答道:“我们的文化稍有不同……对我们来说,“神圣种族”的概念是我们公司的核心价值……我不会用亚裔选民拍广告,不是我不尊重亚裔——只要不干涉他人,他们有权做任何想做的事情——但是我不赞同亚裔有投票权,我觉得我们愿意跟白人选民合作。”
发表于 2015-12-24 12: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kaleege 发表于 2015-12-23 23:43
把原文中的“同性恋”替换成“亚裔”,“婚姻权”替换成“投票权”,再读一遍,就全明白了。

比如:在一次 ...

我老有点困惑。如果反过来,有商人不愿意做直人的生意,是不是也涉嫌歧视。
发表于 2015-12-24 13: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archers 发表于 2015-12-24 12:32
我老有点困惑。如果反过来,有商人不愿意做直人的生意,是不是也涉嫌歧视。 ...

是歧视。
按照法律,你不可以按性取向等“身份”来区别对待顾客,商人不可以不做直人的结婚蛋糕。
但是法律没有禁止商家按观点来区别对待顾客,尤其是你的观点是歧视性的时候。
原文里面那个“同性婚姻是不对的”字样的蛋糕根本不构成反例,不违法,因为这是个观点,而不是身份。
法盲看不出这个逻辑陷阱。
发表于 2015-12-24 14: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她说:“从小我就想要有个爸爸。甚至在明白“爸爸”是什么之前我就有这样的感觉。我知道我爱我的拉拉母亲们,但在学校里,看到其他孩子跟他们的父亲之间有爱的纽带,我开始意识到我缺失了一样很特别的东西。”

她从小就常常看着镜子,猜想她绿色的眼睛和她的某些个性从何而来,然而她的母亲们告诉她,她没有爸爸、或者是她们不知道她爸爸是谁。直到她11岁终于见到她的父亲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一直生活在谎言里。
这充分说明我们应该禁止离婚。哈哈哈,反同的逻辑总是那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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