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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对古代世界的若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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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3: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Esquimau 于 2013-5-29 14:06 编辑

选自《如果没有耶稣》

第二章 基督教对人类生命价值的影响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世记一章 27 节

儿童

  在古代,将孩童作为献祭之物是一个极普遍的现象。考古学家在外邦寺庙的附近挖出了曾被拿来献祭之婴孩的古墓,例如古代的迦太基。在犹太人征服应许地之前,迦南人将孩童杀掉作为献祭是极为普遍的事。古代拜邪恶之神巴力和他的妻子亚斯他录的先知均以献祭当作为敬拜的一部份。本世纪稍早,芝加哥大学的东方研究所在亚哈时代的撒玛利亚地层中,挖掘到了一个亚斯他录庙的遗址。考古学家哈雷(HaIey)记载到:离这庙宇几步之远有一个墓地,里面发现了几个罐子,其中装了曾在这庙中被献祭之婴孩的骸骨......。巴力和亚斯他录的先知是被公认的孩童谋杀者。然而人类生命价值完全不受到重视的地方,绝对不仅只是在近东而已。在近东、中东和远东,生命都是廉价的。

  在古代的罗马或希腊,一个被怀在腹中的胎儿常是危险的,正如在现代的世俗影响下,宝贵的胎儿又得再一次面临危险一般。在那些日子中,堕胎的情形十分猖獗,遗弃更是常见。虚弱或有缺陷的婴孩常被丢弃在森林或山边,让野兽给吃掉、或任其饿死,或是被夜里暗中环伺在旁的陌生人捡去,按照他们心中所想望的去任意对待他们。其实当时许多父母是会遗弃所有残缺之婴孩的。也有些父母是因着贫穷而丢弃孩子。他们更常放弃女婴,因为女性被认为是下等之人。

  更糟的是,那些活过婴儿期而长大的孩童(大约是那些出生者的三分之二),反成了他们父亲的财产;他可以任由自己的喜好杀掉他们。生出来的孩于只有一半活着超过八岁,部份是因为普遍的杀婴造成的,饥荒和疾病则是另外两大因素。杀婴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值得嘉许的。杀一个罗马人是谋杀,但是杀自己的孩子却是一件美事。更甚的是,父亲可以对孩子实施绝对的专制。他可以杀掉他们,可以将他们卖为奴隶,可以令他们嫁娶,也可以叫他们离婚,同时还可以没收他们的财产。

  乔治格兰特(George Grant)在他的书《第三回合》(Third Time Around)中,说到教会如何在过去有效的对抗堕胎,并且今日又是如何再一次地站在前线来对抗之。他又进一步加入他所看凶有关古代罗马人对生命的藐视:

  根据几百年来家长制的古老传统,一个罗马人的出生并非是生物的自然现象。只有当家庭同意时,婴孩才会被接纳进入这个世界。对一个罗马人来说,他不是领受了一个孩子;而是取得一个孩子。如果这个家庭在生下孩子之后,立即决定不要养他——字面上来说,把他带到世界上来——再把他丢掉就是了。这时新生的婴孩就会被带到一些特别高的地方或是围墙处丢弃,任其死亡。

  福克斯(Robin Lane Fox)为牛津大学的一位学者,他亦指出这些风俗习惯在古罗马是极为普遍且广泛的现象:

  遗弃只是阻止繁殖的诸多方式之一。在当时堕胎是可以自由执行的,加上医学的资源更助长了过早的「避孕」。但是,这两件事的执行之间,其界限是模糊的,至少对何时才当用药物来「阻止」生育的方面就很难界定。而限制生育一事并不是只在贫穷的阶级中推行。由于分配财产是很普遍的事,因此孩子长大后,将分散他的资产,所以有钱人也会经常刻意的限制继承人的数目。可悲的是,由于任何年龄的男人都可以和他们的奴隶睡在一起,因此私生子是生活中一项极当遍的事实。然而,这样的孩子所跟随的是他们母亲的奴隶地位,有关继承的法律和社会的地位,完全歧视这些因父亲一时放纵所生下的孩子。

  简而言之,在古罗马世界中婴儿受胎和生出都是极危险的事。人的生命是极度的不值钱。但是耶稣基督来了,祂不以处女怀孕为耻,反而谦卑成为人的样式。从那时起,基督徒即视生命为神圣的,即使是对尚未出生的生命亦然。在古罗马时代,基督徒拯救了许多这类的婴孩,并按着信心抚育他们。同样的,在今天,即使是实际环境不断在误导着,基督徒仍然透过许多未婚妈妈之家来帮助上千个怀孕的妇女。

  在早期教会里,堕胎的情形消失了,杀婴和弃婴的事件也消失了。把这些孩子领到教会来的呼吁也发出来。开始设有弃婴之家、孤儿院、托儿所等来收容这些孩子。基于对生命更重视的观点,这些实施帮助西方文化建立了人类生命伦理的基础,这基础一直持续到今天——虽然现在仍不断地受到严厉的抨击。但无论如何,这一切都是因耶稣基督而有的,如果祂从未出生,我们就永远看不见这种人类对生命价值观的改变。

  原本,可怕的命运等候着古罗马、希腊、印度和中国的孩童。就如希律计画屠杀了无辜的孩子,但是当基督一来,无辜者便全然得胜。耶稣聚集小孩到祂的面前,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马太福音19章 14节)祂的话让孩子在人的心中重新获得重视,这份重视给予他们被尊严的对待。在耶稣说神是人类的天父之后,不仅彻底地改变了作父亲的对儿女的态度,并且在父亲这一生的角色上,也呈现出全新的型态。

  透过祂的教会,耶稣终于了结了杀婴之事。耶稣的影响赐予了人类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并使杀婴成为不合法的行为,基督教人士全然唾弃这种行为,并将之视为残暴的罪行。因着基督教对罗马帝国所造成的深远影响。使得这份视人类生命为神圣尊严的原则植入了法典之中。二十多年前,当沃特(Sherwood Wirt)还是葛理翰布道团「抉择」杂志的编辑时,他写了一本重要的书叫做《福音的社会良心》(The Social Conscience of the Evangelical)。沃特指出基督的教会对人类生命的积极影响力,也特别举两位承认自己是基督徒的皇帝的作法作为例证:

  由于深受基督教的影响,康士坦丁(280?-337)和查士丁尼皇帝(483-565)订立了许多永久性的法律改革。就如淫荡和残暴的运动要被查检;新的立法中规定要保护奴隶、囚犯、残障者和被弃的妇女。允许孩童有法律上的权利,弃婴是被禁止的。此外,法律也开始保护女人,提升她们原本卑微的地位。医院和孤儿院纷纷建立,被用来照顾弃婴。个别的决斗和私底下的决战完全禁止,烙印奴隶之事更是销声匿迹。

  沃特引述第二世纪一封「致丢格邢妥书信」(Letters to Diognetus)继续说明这个事实。在信中作者指出基督徒「结婚......生育子女;但他们不会遗弃自已的孩于。」这话暗示杀婴在当时是极平常的事,只有在基督徒中是个例外。

  在建立人类生命尊严方面,第六世纪的基督徒皇帝查士丁尼的角色是具十分意义的。简而言之,查士丁尼命令当时地位最高的法学家,将之前他们相信的最好法典和司法专家意见中最好的论说,均编纂成一法典既要,其中也有一些是查士丁尼的诏书,如此即成「查士丁尼法典」。此法典清楚的宣布杀婴和堕胎是不合法的:

  那些遗弃孩童、任意置他们于死地,以及那些用药物来堕胎的人,均要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不论是一般人或教会中的人——罪名是谋杀。一旦发生遗弃现象,捡到孩子的人要视他为受过洗的孩子,并用基督的爱心和怜悯对待他。此时,他们可以正式立据被收养,正如我们自己被收养进入恩典的国度中一般。

  格兰特指出第七世纪时,在一个叫温森(Vaison)的议会中决议:「借着鼓励那些有信心照顾并安慰被遗弃者的人,来重申并扩大这一胎儿保护法令。」那段时期,教会不断地严申其收养的承诺来藉以成为堕胎法的替代方案。

  格兰特证明在过去的许多世代中,教会如何透过话语和行动,实际地提升人类的胎、幼儿生命观。在检视过初代教会以及早期中世纪教会对人类生命价值影响的许多证据之后,格兰特总结道:

  中世纪教会发挥这份爆炸性和渗透性的影响力之前,这些自原始时代就有的恶意堕胎、杀婴、丢弃婴儿等行为,在欧沙卜哟每日生活中原本是正常的一部份。之后,即被视为是污秽丑陋的行为,正如它实际的情形。如此前所未有对胎幼儿生命的共识,是由一个宇宙性的文化改革所爆发出来的;更是藉由一般的法令、教会的法规,和怜悯的行动所催化出来的。虽然自从君士坦丁堡陷落以及中世纪的面纱消失以来的五百年当中,这份伟大的遗产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猛烈攻击。然而即使如今炮火猛烈,它仍屹立不摇——清楚的证明其基础的深厚。

  今天在西方世界的人以用这观念是理所当然存在的,因为它们已深埋其文化中好几个世纪。然而如果基督从未出生,它就会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人命仍是相当低贱的。



女人

  在受到基督教影响之前,女人的生命也是相当没有价值的。古老的文化中妻子始终是她丈夫的财产。在印度、中国、罗马和希腊,一般人觉得女人不能也没有资格喊独立(虽然早在第三世纪时,就有罗马的上流阶层女人要求独立)。亚里斯多德说女人的地位乃是介于自由人和奴隶之间。当我们了解奴隶在古代是多么没有价值时,就会知道那时女人的命运是何等地悲惨。柏拉图教导人们说,如果一个男人过着懦夫般的生活,他就会转投胎为一个女人;而如果一个女人过着苟且的生活,她就会转投胎为一只鸟。

  在古罗马的社会中。我们发现女人的命运好不到那里——对那些幸运存活过婴儿期的女人而言。小女孩被丢弃的数目远超过男孩。在《外邦和基督教》(Pagans and Christians)一书中,作者福克斯指出由于杀害女婴极为普遍,以致影响到了当时的婚姻制度:

  古代婚姻延误的,情形并不明显,因为人们昔遍有将出生女婴丢弃的习惯,这使得成年的女孩在供应上极为短缺,因此当时她们的平均结婚年龄较低......习惯性的弃婴更进一步地减少了家庭成员的数目,并使得两性之间的平衡大为破坏。

  正如我们在前面所看到的,是因基督教长期以来的影响,才停止了这个古代的杀婴习俗,一直到今日又因着普遍地实施堕胎,才使得这种野蛮行为再度恢复。

  单单为了性别歧视而杀害掉女婴的,并不只发生在古代。当传教士或欧洲的探险家去到福音尚未影响到的地方时,他们发现了类似的骇人习俗——特别是以女婴做为目标的习俗。例如,十九世纪时有两位挪威籍女传教士苏菲罗伊特和安娜雅科布松(Sofie Reuter and Anna Jakobsen)即发现当时的中国社会中,残杀女婴是一极普遍的习俗。她们于l880年的记事中写着:

  一对夫妻若有超过一个或两个女儿,便是特例。如果再生出女孩,就立即将之丢弃。丢弃的方法有很多种:她可能被丢到荒地,做为野狗或野狼的食物;也可能被父亲带去「婴儿塔」弃置,在那儿她会因暴露、饥饿和被鸟掠食而很快的死亡。也有人将小婴孩埋在她们所出生的房间泥土地中。如果屋旁正好有河流经过的,那么小孩就很自然的被丢入其中。

  亚当斯密(Adam Smith)写于 I776 年的《国富论》(The Wealth of Nations)一书中证实了这点。他说道:「在所有的(中国)大城镇中,每晚都有很多的婴儿被丢弃在街道上,或是像小狗一样地被丢进水里淹死。据说这种恐怖的任务执行还是某些人的营生工具呢。」这事就发生在两百年前,在耶稣基督尚未影响中国之前。

  但是就在这两个世纪中,因着积极的宣教行动,女性的生活在许多的国家和上百个种族中,由于福音生根在这些文化中,而大大获得改善。现就举上面提到过的两个勇敢宣教士为例,罗伊特和雅科布松开始每日搜寻遗弃孩子的地点,从死亡边缘救出一些中国的女孩,将之抚养长大,并带领她们进入基督教的信仰。

  另一个是印度的例子。在基督教影响印度之前,作遗孀的只能情愿或不情愿地被焚烧于她们丈夫的葬礼柴堆上——这就是可怕而闻名的陪葬仪式。「陪葬」一字本身的字义即为「好女人」,意指印度人认为能为丈夫殉葬的就是一个好女人。可想而知,这个仪式是多么地震惊到一些来自西方的基督教宣教士。

  不仅如此,杀婴——特别是杀女婴——在伟大的宣教士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去到印度之前,亦是极普遍的习俗。克理和其它的基督徒当然十分憎恶看到人们将小孩丢进海里。这些古世代的仪式——陪葬与杀婴,最后终于在十九世纪初被全面停止,而这完全是透过宣教士向英国当局积极游说的结果。可悲的是,基督教的影响力在今日的印度中已越来越小,我们可以见到为数极多的性别歧视之行为死灰复燃。选择性的堕胎——特别是杀害那些尚未出生的女婴——正全面被广泛的施行出来,这手术令最热心倡导男女平等者倍感焦急。而这在全远东;区都普遍地实施着。

  印度尚有「小寡妇」等这类习俗,一当这样的女孩长大后就送入庙中做为庙妓。在二十世纪,Dohnavur团契(编注:Dohnaver团契正式成立于 1927 年印度南部的Dohnavur,为救援收养受害之幼童。)的宣教士贾艾梅姊妹与这习俗对抗,带领了许多女孩脱离这种景况,并将之带入基督教的团体。在上一个世纪中,司布真曾经提到有一位印度女人对一位宣教士说:「你们的圣经一定是女人写的。」「为什么?」对方问道,「因为它说了许多对女人非常仁慈的事,我们印度的学者从不提到我们,只会责备我们。」

  在基督教进入之前,非洲也有类似的陪葬习俗。当一族的酋长死后,妻妾必须都要被杀同葬。这种习俗也是在基督教深入这块大陆之后便终止了。

  在基督福音未深入的地球之其它地区,女人生命的价值仍然是低廉的。我曾亲眼在中东地区看见一个事实,有四个男人在下棋,而另一边则有个男人,可能是个较下阶层的人,和两只套上犁的动物一同耕地。其中一只动物很明显地可以看出是一条牛,然而另一只动物是什么,我却无法判断,一直到它们同时转动方向,我才看到原来竟是个女人!很可能她是在回廊下棋的男子中之一的妻子,然而待遇差别竟是那么的大。可见在基督未到之前的地区,女人的生命是多么不受尊敬和廉价。基督为女人所做的事是不可思议的,祂将她们提升到极高的地位——高过她们从未想望过的地位。

  讽刺的是,今日拥有女权的人并不将之归功于基督和基督教;反倒说这个教义在压迫女性。实际上,基督教已大大提升了女性的地位。如果基督未曾来过,如果葛萝拉(Gloria Steinern,女权运动者)能侥幸活过童年,今天也一定是要被迫戴着面纱的。



老年人

  中国人和日本人是比较尊敬老年人的民族,不过也是在基督教传入后,才开始有为老人家盖养老院的观念。在整个历史中,许多部落和种族都曾杀害他们当中的老年人,就像杀害他们不要的孩子一样。爱斯基摩人过去是让老年人坐在冰筏上漂流出海,来将之遗弃!不管方法如何,模式都是一样。在基督之前,老年人的价值是由每个部落的特有惯例来作决定。由于基督的来临,所有人类的生命都有了价值,其中亦包括老年人。

  当然,这里应该特别指出的是,过去在照顾老年人的话题上绝不曾像今天这么多。即使连1892年这么近的年代,当时世界上一百人中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超过六十五岁。唯独透过现代医药的发明,今日的人才能活得这么长久。因故,老人关怀的议题在过去年代里,并不像杀婴问题那么地被看重。

  然而,在英国由于今日的人们逐渐远离了神和神的法则,以致回复到一种更外邦化的生命观。我们看见人类正在逐步走向杀害老年人的行动——无论是称为慈悲的致死或是安乐死。今天有许多人主张应当给那些缺乏某种「生命品质」的老年人安乐死,以免阻碍了年陉一辈的路!今天常儿一种遗弃老人的可怕方式,那就是「把老奶奶当成如垃圾般地倒掉」。意指把老年人带到医院或某个挤满人潮的地方,将之丢弃在那里,我们不仅无视于基督对人类生命的尊重观点,更以廉价而华丽的观点取而代之!



奴隶

  罗马帝国的人口中有一半是奴隶,雅典的人口中则是四分之三为奴隶。奴隶的生命是可以让主人随意处置的。经过许多世纪之后,在基督教的主张下,奴隶制度终于逐渐废除,先是在古代世界中,稍后则是在十九世纪时,大部份是透过这位强而有力的福音派者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的努力而有的。它不是一夕之间发生的,当然也有一些虔诚的基督徒也正是奴隶的主人。然而无论如何,这个折磨人类数千年的奴隶制度,主要还是透过基督徒的努力而终结的。

  在古代世界中,奴隶的生活就像是身处地狱般。芬德利(Findlay)教授说,在雅典被允许进入法庭作证必须先予以拷打;而一个自由人则是在发誓之后就可以进入作证,这是法律规定的。在罗马人中,如果一个家庭的主人被杀,他家中所有的奴隶便一律处死,并不需要经过合法的审判;当要利用另一个人的时候,则把家中的一个女奴赐给客人过夜,算是款待的普遍习俗。透过奴隶制度真叫我们看见这个暴政是何等地的龌龊,以及古代人类又是何等的堕落。当我们想到古代世界中奴隶人口的比率是何的大时,就更叫人无法心安了。沃特即说出了这种恐布的情况:

  斯巴达设有系统式的恐怖政策,全是用来实施在奴隶身上。世界各处的原始部落亦都认为奴隶是完全没有尊严和权利的。在过去几世纪中,甚至在今天许多偏远的地区里,数以百万计的被奴役者,其生命之存亡因其身分而变得无关紧要。这是何以古代的战士宁死也不愿被俘掳的原因,他们这么做并不一定是勇敢或是高贵,而是很实际。即使是在颇有知识修养的雅典和罗马人家中,在那里管家的奴隶可能会受到较人性化的对待,并被允许拥有特权,然而他们的生命也绝不会就因此脱离危险。当时就有四百个属于罗马塞肯达贵族的奴隶被一同命令处死的例子,只因为当主人被谋杀时,他们均在他主人的房屋里。

  在古时,即使是同种族的人亦彼此奴役。那些他们所拜的神只并不关心奴隶。奴隶们没有权利,与社会无关,与国家无关,与神无关。但是当福音开始在人们的心里生根,一霎时便改变了。从圣经中保罗自监狱写给腓利门的简短书信里,让我们了解到当时的整个社会状况。腓利门是一位富有的基督徒主人,阿尼西母是从腓利门家中逃跑出来的奴隶,曾与保罗一同坐监。由于保罗同时带领了这两个人信耶稣,因此他在这封委托阿尼西母带去给腓利门的信中说道:「接纳他(阿尼西母),不要再当他是奴隶,而要把他当成亲爱的弟兄。」

  有上百万的人听过这话而无不动容的。这是世人曾听过最具革命性的观念——一个奴隶,一个原本仅被视为「活的工具」的人,却也可以是一个亲爱的弟兄。这种观念真是完全不可思议和难以相信!如此简单的一句话,带着基督教兄弟关系的观念,融化了奴隶的脚镣,就像冰柱在东升的太阳面前被融化了一般。

  批评基督教者指出,保罗或其它初代教会的领导者均缺乏直接向奴隶制度挑战的勇气,因而只能与奴隶站在同一线上。在《阿西莫夫圣经指引:新约》(Asimov's Guide to the Bible :The New Testament)一书中,已故的世俗论者阿西莫夫(Isaac Asimov)写到:

  虽然保罗力劝腓利门要对奴隶阿尼西母仁慈,因阿尼西母如今在基督教中已是腓利门的兄弟,但保罗没有在任何地方暗示奴隶制度有可能是错的或不道德的制度。的确,保罗甚至劝戒奴隶要顺服他的主人,因此不论基督教的教义是多么前所未有,但也绝非是社会改革的教义。

  其它的世俗主义者也持相同的观点。牛津的学者福克斯即写道,第二和第三世纪的基督教领袖并未搅乱奴隶制度。福克斯观察初代的基督教会,他说:

  初代教会的优先级并非关心奴隶是否从他们的主人得着释放,或是力劝主人让奴隶得到自由......。最多,基督徒的奴隶只是得到了安慰和慰藉,基督徒的主人也并未受到特别的鼓励去释放奴隶,虽然在城里定居的家族以基督徒人数最多,而在那里释放也是最常见的。

  福克斯将这一切了一个总结:「基督徒的目标是改变心,而不是改变社会制度。」然而,阿西莫夫和福克斯都错失了一个最大的重点,因为基督徒并不主张基督教要一夜之间就将奴隶制度废除。如果基督教完全不容许奴隶制度,福音就不可能像在第一世纪时那样传开。而一旦福音传开了,便种下了最终废除奴隶制度的种子。因此借着改变人心,基督教及时扭转了社会秩序。再者,正如教会历史学家来德里(Kenneth Scott Latourette)所指出的,「基督教乃是借着赋予人工作上的尊严,而自然废除了奴隶制度。」

  哀哉!近世纪来,奴隶制度在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手中又再一次抬起它丑陋的额头。当他们在非洲发现黑人时,人类便又与奴隶制度大战了一回。不过一直到采取真正的行动之后,人们才尽全力废除掉奴隶的买卖制度。那是经过一位热心的福音派人士威伯福斯竭力为此事奔走而成的,透过他数十年来身为英国议会中的一员,威伯福斯聚集了一班与他志同道合的福音派人士一同战斗;他们就是众所周所的「克拉朋联盟」(The Clapham Sect)。

  这位世界历史中的模范基督徒政治家威伯福斯,经过二十年锲而不舍的努力,终于终止了从非洲到西印度的奴隶买卖。议会全面通过了禁止贩卖奴隶的法案。接着他又不屈不挠的奔走努力,以求能释放忧英国领土中的奴隶;这场战事持续达二十五年之久!即使有不断的反对和嘲讽,他完全将此追求的方向当成是对耶稣基督的服事。

  威伯福斯年轻时,生命曾经历了一段戏剧性的转变,这个改变使他由个人对凡俗小利之追逐转到顾及别人的需要,而开始为释放奴隶奔走。在他临终的病榻上,他接获了议会决议释放奴隶,并拨付两千万英镑用以释放英国本土剩下的所有奴隶。就在1833年的那一天,七十万个英国奴隶真正得到了释放。当威伯福斯得知他一生的努力终于实现时,他非常的感动,深深为的通过感谢神。

  接着三十年后,美国付出了战争的更惨痛代价,从北方教会讲坛发出了如雷般的控诉,就此奴隶制度就完全的消失无踪。沃特指出:

  在美国东部及中西部的福音派人士时常卷入对抗奴隶制度的奋斗中。在1840和 1850年间,加尔文派和卫理公会派的信徒都曾给予废奴运动一些属灵上的支持。著名的布道家芬尼在俄亥俄州建立的一个训练宣教士学院,可说早已变成了一个「地下铁道」的连接点。芬尼自己亦不断的把逃脱的奴隶藏在他自己的寓所之阁楼中。

  在 1835年全美废止奴隶制度协会中的三分之二成员,据我们了解,都是一些传福音的牧师。众所周知的是,那些「地下铁道」的领导者皆是贵格会教派的信徒。林肯总统信仰基督教更是一件十分可确定的事,因他的著作中充满了引用的经文。毕竟,基督教和奴隶制度是互不兼容的。这也是著名的李将军(Robert E. Lee)为何要释放他自己因婚姻而承继拥有的几位奴隶,他曾写道:「为终结奴隶制度而发生在州与州之间的战争是不需要的。」因他相信这邪恶的制度终会因基督教而逐渐衰退。



古罗马的斗士

  你读为拳击赛十分残忍吗?它的邪恶就如你所看见的一样,在基督发挥影响之前,人们习惯于把这种杀人的伎俩当成运动。流人血的场面令群众情绪亢奋,古罗马是一个残酷的世代,斗士(皆为奴隶身分)要打斗到致死为止。当对手用剑的尖端按着另一方使之动弹不得时,他会抬头看看凯撒大帝,然后凯撒会以大拇指向下做为「杀死对方」的记号,紧接着得胜的斗士即可把剑刺进战败的一方,这时整个群众都会疯狂起来!这在当时是大众最主要的娱乐,而这还不足以描述残酷的景况。这血的狂欢在他雅努(Trajan)大帝所举行的一次盛大场面中达到了高潮,在短短的四个月期间,即有一万个斗士被杀。

  还有一件事是大家都知道的,当时尚有许多基督徒是在群众的欢呼和嘲笑声中,于竞技场上被狮子伤害或吃掉的。作家戴索沙(Dinesh D' Souza)写道:「竞技场中使用的动物有狮子、美洲豹、熊、野牛等,罗马兵以烧红发荡的铁棒来驱赶它们,好使它们去攻击那些手无寸铁的基督徒。」塔西图(Tacitus)亦告诉我们,「当残酷的尼禄王夜晚在他的花园中举行宴会时,这宴会中最大的娱乐竟是以野兽肆虐,或钉十字架的方式,或将人当为燃烧的火炬来残害逼迫基督徒。」尼禄王常常混在群众当中,有时还乔装成别人在一旁看热闹。许多观众为这些基督徒感到难过,知道这血的狂欢「不是为了群众的好处,而是了满足一个人的狂热。」的确在基督来临之前,人命是十分卑贱的!

  一当基督教开始在罗马帝国传开时,斗士的竞技便宣告终止。教会历史学家来德里写道:

  在信仰的影响之下,康士坦丁大帝禁止了斗士的竞技表演,同时废除了让罪犯变成斗士的合法刑罚......。斗士的表演一直持续到第五世纪,直到一位僧侣忒勒玛科斯(Telemachus)看不过去,跳入竞技场中阻止格斗者和群众的残暴,这些人应该都是挂名的基督徒。却未料到自己当场被群众寻欢,拿石头将他打死,只因为干扰了他们的游戏。于是皇帝下令停止这种场面,并将忒勒玛科斯列入殉道者的名册之中。

  今天在古罗马的大圆形竞技场中,就在这个成千上万基督徒为这游戏曾被牺牲掉的地方,仿如竖立了一个很大的十字架——成为基督信仰战胜古代野蛮行径的无言见证。

  杰出的历史学家杜兰(Will Durant)曾经写过数册具决定性的世界历史综览,对于十字架战胜罗马帝国的事实,他发表了他的意见:

  在人类记录中没有任何戏剧比这一小群基督徒所演的更为精彩了,他们被一群如同食人族般的皇帝们嘲弄与压迫,却能以极其坚毅不挠的精神来忍受这一切的试炼,并且急速增长。在仇敌制造混乱之际重新建立秩序,以神的道来与刀剑抗衡,以希望来与野蛮作战,最后终于击败了有史以来最强盛的国家。凯撒和基督在竞技场相遇,而基督赢了。



食人的习俗

  如果人的生命不比丁骨牛排高多少,那么它真的不值分文。当基督说:「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马太福音6章 26节)时,祂的确是视人类与动物有所分别的。在基督教的影响下,甚至是在最近几十年内,那些福音深入的地区里均全面终止了食人的习俗。海弗力(James C. Hefley)曾提供一个某部落因为基督而终止食人习俗的生动奇闻。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太平洋一个遥远的小岛上,一位美国大兵遇到了一个手持圣经且会说英文的当地国民。士兵指着圣经别嘴而笑:「我们这些受过教育的人是不再相信那本书了。」这位岛上的国民也对他咧嘴一笑,说道:「嗯,我们这么做对你们是有益的,」他一边轻抚着他的肚腹一边说:「不然,你现在就已经是在这里了。」

  贝尔(Ted Baehr)和哈维博士(Bonnie Harvey)为了贝尔所执导的电影「活着」(Alive),写了一篇有关此电影的评论,因着这部片子有一部份论及食人的习俗,以下是他们探讨有关此习俗的一些内容:

  就历史来说,在基督教未形成之前,食人的习俗是很普遍的。在古城城墙外的肉锅中常是死尸的存放处,让最穷的人将它拿来烹煮当作食物。许多的世纪过去,这份迷思来自他们以为吃下敌人之后,可以让对方的力量与自己的相结合,以致能战胜他们的对敌。因此,阿兹特克人(Aztec)为了要寻求力量而吃了数以万计的人。不过,凡在福音所传之处,食人的习俗都被废止了,因为人们在基督里重生后便有了新的眼光,看到了生命的真正尊严。

  从十九世纪全面将福音传开之后,全球情况产生了极大的改变。那些改变包括了实质的废止食人的习俗。一位学者在描述斐济岛上所发生的事时,他以一句话总结了在大部份地区食人习俗被连根拔除的情形:「从食人到爱人」。



自杀

  自杀的罪在圣经中被提到五次。圣经记载的四千多年历史中,只有五个人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这五位都是恶人,就如犹大,他为了三十两银子出卖了救主。而与以色列历史相反的是,许多罗马的领导者都是以自杀结束其生命。其中包括了本丢彼拉多、元老院议员布鲁图和卡修斯、安东尼,以及克里奥佩脱拉(虽然她并非罗马的领导者)、尼禄王、斯多亚派的哲学家塞内加,好几个正接受训练中的斗士和皇帝哈德良(Hadrian)等等。杜兰写到信奉当时广受欢迎的斯多亚学派的一般罗马人,如此描述:「生命本身乃是在人自己的选择中。「因此在基督教影响之前,古罗马人自杀是一件极普遍的事。

  长久以来,基督教一直是自杀的对抗者,不论是在古代或是现今的世代中。今天一些新异教的观点再一次鄙视人类生命的价值。最近,许多国家中最畅销的书之一,竟是教导人如何自杀。但神的智能却说:「恨恶我的都喜爱死亡。」(箴言8章 36 节)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13: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squimau 于 2013-5-29 14:11 编辑

第三章 基督教对帮助穷人的贡献

  
「藐视邻舍的,这人有罪;怜悯贫穷的,这人有福。」——箴言十四章 21 节


基督来临之前

  在基督信仰产生之前,世界就像西伯利亚的苔原(冻土地带)一样,相当地酷寒与冷淡。有位学者,名叫马蒂诺博士(Matineau))底地翻遍历史文件之后总结地说,古代并没有留下任何有组织之慈善事业的痕迹,而是当基督和圣经家喻户晓后,慈善事业才开始盛行。

  杜兰写到关于古代文明的颠峰——罗马时,特别强调她是古文明的顶点:「在人们简朴的生活中,施舍是几无容身之地的。当客栈既简陋又遥远不便时,有一段时间,殷勤接待仅仅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互惠而已;但是富有同情心的波利比奥斯(Polybius,古希腊历史学家)报导道:『非到不得已的时候,在罗马没有人会施舍任何东西给任何人的。』当然这么说是有点夸大其辞。」



然后耶稣来了

  耶稣在帮助穷人、顾念被践踏的人的事上,无疑立下了最好的榜样。祂最为人知的比喻之一是关于撒玛利亚人的比喻,当祭司或利未人都不愿意停下来照顾陌生人时,这位好心的人却这么作了(参路10章 25~37节)。这个比喻过去一直对西方文明造成了一个很大的冲击力。另有关祂山羊和绵羊的比喻,耶稣说:「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章 40节)这个教导引出了「属基督的贫穷人」的概念,穷人在此被视为如同耶稣基督自己!

  耶稣鼓励人们要对穷人慷慨。在某些场合里,祂甚至邀请一些人用尽他们所有的赒济穷人。历代以来,许多基督徒照着这个呼召去作,他们都经历了极大的喜乐。这正是圣法兰西斯和那些效法他脚步的人的情况,为了福音立誓贫穷一生。但这并非针对每一位基督徒的一种呼召。几世纪以来,已有其它伟大的基督徒亦曾奉基督的名,放弃他们的财富帮助穷人,譬如教皇贵格利一世,或十九世纪英国的一位福音派宣教士司徒德(C.T. Studd)。

  早期的基督徒因着慷慨的事迹,向他们自己和不信的人写下了不凡的历史。已故的耶鲁大学历史学家来德里写道:「在运用金钱谋大众的福利上,基督教带来了五项有意义的改革。」其中,第一项改革他指明施舍一事乃是所有阶层人士的义务,无论是贫或富,个人皆应量力而为。

  另外,基督徒施舍的动机也是全然不同的。它是出于对基督的爱,出于基督的教导,「因耶稣本来富足,却为我们成了贫穷。」(林后8章 9 节)其次,施舍的对象也大大地不一样:

  基督徒团体强调扶持他的孤儿、寡妇、有病的、行动不便者,以及那些因信仰被迫解雇或被放下监的人。它为那些因信仰而受到奴役的人付出赎金;它款待那些出远门的人;当另一间教会遭遇饥荒或迫害畤,其它教会的救援立刻来到。无论在理论上或具有程度的实践上,基督徒团体就是一种兄弟会关系,彼此以爱相系,以物相助是其中的法则。

  同时,基督徒的施舍也是个人化的——由个人赠予给个人,而不是「一大群人,虽然常常在饥荒时,他救援的是一大群人。」

  基督教慈善事业的另一项改革,根据来德里的说法是他的对象不仅限于会友。他们也扩张到非基督徒身上,他们好到一个地步,「反教者」朱利安,这是最后一位千方百计想要根绝基督教信仰的罗马皇帝,都讶异于基督徒是如何地爱异教徒,甚至连他们的敌人都爱。历史学教授理查托德博士(Dr. Richard Todd)写道:「就是由于教会对穷人和外人的眷顾,使得信奉异教的朱利安皇帝如此地印象深刻。」朱利安写道:「丢脸的是,犹太人从不要求什么,反倒这些被犹太人认为不敬畏神的加利利人(指基督徒)竟救援他们自己和我们的穷人,让所有的人看见我们竟缺乏对自己人的帮助。」

  一代代的历史学家证实了同样的事情:早期教会在帮助穷人的事上留下了一笔辉煌的记录。杜兰说到,早期的教会能吸引人悔改信主,乃是因她提供了一条脱离罗马残酷生活的路。杜兰宣称:「这些悔改信主的人,乃是脱离宣扬战争的凯撒,来就宣扬和平的基督;更是脱离不可思议的残酷政治,来就史无前例的仁慈施舍。」牛津学者福克斯博士补述道:

  基督徒救济穷人、孤儿和寡妇,就像他们的乡亲——会堂中的那些人一样。这种「弟兄的爱」已被贬为是使人归向教会的一个理由,好象只有入其中的人才能有所体认。事实上,它是广被承认的。当基督徒被下监时,其它信徒同样带给他们食物和安慰;路西恩(Lucian),这位信奉异教的讽刺家非常清楚这种行径。当基督徒被带进竞技场受死时,特土良(Tertullian,拉丁教会教父)记录了群众所喊叫的话:「看这些基督徒是如何地彼此相爱。」基督徒的「爱」是众所皆知的,且在吸引外人信主的事上,扮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

  福克斯还指出异教徒和基督徒行善之间的对比:「异教徒的赒济品仅限于供给一些公民,通常是那些已相当富有的人,而基督徒的慈善则是针对那些最需要的人。」另外,福克斯说明在君士坦丁大帝之前,某些异教的皇帝也会作一些边缘计画,去救援处境较差的人,但作得非常有限,且明显是给那些日后会从军的人。相较之下,君士坦丁,这位首位的基督徒皇帝,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位大幅拓展慈善工作的皇帝。

  君士坦丁明白慈善的新概念。先前的皇帝较鼓励援助一小部份家境较差的儿童,好预备未来召他们入军队的计画。君士坦丁则完全赞助教会扶持穷人、孤儿和寡妇。



中世纪的慈善事业

  经过数世纪,在基督徒的领域内对帮助穷人的事上已形成一个持续不变的见证。中世纪时期,修道士力行当时务实的基督教信仰,固定地帮助穷人。他们自己的生活非常朴实,开荒垦地,但在眷顾社区里的穷人,包括孤儿的事上,却毫不吝惜。

  杜兰说到教会针对穷人的慈善事上,于中世纪的后期达到了「新高点」。事实上,整个社会都在帮助穷人,包括「个人、公会、政府和教会」。贵族们一个礼拜几次在官邸大门口施放粮食,上阶层的女士积极参与慈善工作。本地的教区则拨出什一奉献的四分之一帮助穷困和有病的人。杜兰结语道:「就某一方面而言,教会是一个全欧洲大陆的慈善机构。」

  在中古世纪,教会的慈善事业是如此的普及,以致超越了十字军东征、宗教法庭和猎杀女巫的残酷无情的事件。也因此怀疑论者兼历史学家莱基(W. E. Lecky)在他的著作《欧洲道德史》中写道:「整个最黑暗的期间......在残暴、盲信和残忍中,我们仍可以追踪到天主教慈善事业具征服性的影响。」



清教徒的榜样

  清教徒中很少有穷人,因为穷人都受到了照顾。一位研究清教徒的学者利兰莱肯博士(Leland Ryken)写道:

  清教徒到底如何帮助穷人呢?英国国教教徒安德鲁斯(Lancelot Andrews)在1588年记载道:「伦敦信奉加尔文教义的教会广设避难所,作得非常好,以致他们所照顾的穷人没有一个会在街上乞讨。」乔丹(W.K.Jordan)收集了一大堆有关宗教改革时期,英格兰成为博爱榜样的资料,他结论道:「清教徒占了捐款人的大部份。」并且他把「新教徒生活伦理的浮现」列为是乐善好施美德增长背后的最伟大动力之一。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13: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基督教对教育的贡献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 ——摩西(申命记六章 6、7 节)

  你看见的每一所学校——公立或私立,宗教的或世俗的——都是对基督信仰一个显而可见的提醒。每所学院和大学都是。这不是说每所学校都是基督教办的,然而这句话的相反时常也是对的。这里只是说明大众教育乃是立根于基督教的现象。这不是说在基督教未产生之前没有教育,当然有,只不过它仅限于提供给贵族而已。是基督教兴起了全民教育的概念。大学也是有立基于基督教的现象;世界最好的大学是基督徒为基督教的目的而创立的。虽然今天它们当中有许多对基督教信仰相当有敌意,但事实却是由于基督徒的流汗和牺牲,如牛津、剑桥、哈佛、耶鲁、普林斯顿和其它大学等,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设立的。



犹太教根源

  基督教从一开始就非常注重神的话。这源自于它强壮的犹太教根源,因为基督源自于犹太教。基督徒时常被称作「圣书人」(people of the Book),暗指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新国际基督教会字典》的总编道格拉斯博士(J.D.Douglas)写道:「从一开始,圣经就和教育一同携手,……基督教是一个在教导上极为优异的宗教,且它的增长大部份就是来自一个教育性的故事……随着基督的传播,整个人类社会发展了比较正式的教育模式。」

  即使在黑暗时期,当大多数的人都是文盲时,仍是基督教的祭司和修士延续着学习的工作。并且,随着迦修多儒(Cassiodorus,罗马作家)的领导,基督教修士不辞劳苦地拷贝许多基督教和异教的古卷。如果不是因为他们,我们就不会存有许多这样的作品。



语言形成的文化

  许多世界的语言最先都是由基督教宣教士编撰成文字的,为的是帮助当地人能自己阅读圣经。今天的情况仍然是这样。许多部落的语言均是在禾场上的基督徒使之形成文字的,譬如,翻译威克里夫圣经的译者在世界各偏远地区,就是在做这项工作。这是一项继续不断的工作,根据威克里夫的说法,现在有三十多亿的人「仍然无法写出他们自己的语言」。借着提供人们属于他们自己语文的圣经,宣教士还以提升全世界的读写能力,作为一项天然的副产品。这是一个始于几百年前即有的趋势。

  第四世纪时,勇敢的乌斐拉(Ulfilas)在凶恶的哥特族人当中作了四十年的宣教士,后来又作了主教。他在工作上一再地「受到扰乱的逼迫」。他虽是一位亚流派的信徒(Arian),却是第一位把基督教介绍给日耳曼民族的人。他的宣教工作获得了良好的结果,因为「多亏乌斐拉,这些掠夺者最后变成了和平的使者。」

  乌斐拉为了能翻译圣经,曾仔细地研究他们的语言,好使之成为文字。这表示「他必须设计出一种字母来表达当地的语言。」这样的翻译工作十分重要,著名的历史家来德里指出,这「也许是第一个或第二个范例,自此以后便有好几百种语言被基督教宣教士编译成文字,用之来翻译部份或整本的圣经。」

  区利罗(St. Cyril)和麦脱丢(St.Methodius)的著作是基督徒使不成文的语言形成文字的一个著名例子。这两位弟兄来自帖撒罗尼迦,他们一同到摩拉维亚(捷克斯洛伐克中央)宣教,以「南斯拉夫使徒」出名。据报导他们为了要把圣经和圣餐仪式翻译成斯拉夫语文,研发出一种今日称之为「区利罗字母」的字体。有时候我们会看见这些字母出现在俄罗斯的新闻报导或在民航局飞机的侧边。区利罗曾说过:「你会不会因为只认可拉丁文、希腊文和希伯来文,却谴责其它民族又聋又哑而觉得罪过呢?」区利罗自己可能并不是为用他的名字作为命名来研发这种字母,但是有关区利罗「传奇性」的一生都归功于此。「今天超过廿亿的人在使用斯拉夫字母沟通,意味着它的价值超过一百种语文。」有趣的是,在无神论的俄罗斯境内,他们大多数的著作均是用某位基督徒翻译者所研发的一种字母所写的!由此可见,基督教信仰对提升全世界的教育和听写能力是大有助益的。



平民教育

  平民教育的概念直接源自宗教改革时期,虽然在第十六世纪前已有偶尔的教育改革企图。最值得注意的是第九世纪的法国在查理曼大帝统治时的改革。查理曼曾聘请阿尔昆(Alcuin)尽可能地为神圣罗马帝国的人民提供受教的机会,但自从他去世后,这整个计画就渐渐止息了。直等到圣经再度成为基督教的焦点时,平民教育才正式诞生。



古腾堡圣经和印刷术

  印刷术的发明更有助于为圣经的广传铺路。它在人类学习史上是一项可纪念的发展,由此促成了古腾堡圣经(Gutenberg Bible)的诞生。虽然古腾堡(Johan Gutenberg)不是第一位研发印刷术的西方人,但他是第一位使书本得以大量生产的人。据报导古腾堡曾经说过:「我知道我想要作什么:『我希望能复印圣经。』」为了达到这个愿望,他「改装一个葡萄榨汁器,使之成为印刷版。」耶鲁教会历史学家沙夫(Philip Schaff)论道:「印刷术是宗教改革的天助管道之一,成为新教和现代文明最有力的杠杆。」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13: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野蛮人的文明化

  基督教传给了希腊人和罗马人,也传给了野蛮文化中的人,甚至那些常来攻打罗马的民族。第一批对这些野蛮人积极教化的罗马人都是基督教宣教士。许多野蛮人是德意志民族,包括哥德人、法兰克人和撒克逊人。这些野蛮部族都是强暴好战的,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前,他们就不断地攻打帝国边界的前哨基地。当这些野蛮人征服一地,他们往往是赶尽杀绝,城中男女老幼一个也不留,他们甚至摧毁敌人的武器和财物,「把活物和物品大批地献祭给战神」。如此全盘的屠杀和破坏让八世纪的基督徒作家保罗(神职人员)感到困惑,他在有关伦巴底族(Lombards)的历史中写道:

  看看两边各有多少人呀!为什么非得使那么多的人毁灭?让我们加入一场争战,他和我,让神所属意的得胜者可以拥有这些人,全然平安地拥有他们。

  此外,欧洲野蛮民族的法律不仅是按个人的罪加以审判,还会将此报复在犯罪者的亲属身上。康乃尔大学教授迪尔尼(BrianTierney)写道:「如果一个人被谋杀了,他的亲属有权利和义务向谋杀者及其亲人报仇。」幸而基督教信仰渐渐地渗入了这些文化和部族。在接受基督教之前,这些部族,特别是条顿人,非常的迷信。巫术对条顿人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历史学家察尔斯李(HenryCharlesLea)写道:「可能没有其它民族在日常生活中有那么多超自然的追求,或者可以说对自然界和灵界宣称具有如此大的掌控力。」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转,这些残暴的部族——我们大部份的祖先都是——因着基督的福音而改变了。奥古斯丁是把福音传给英国野蛮的盎格鲁撒克逊族的人士之一(不要和希坡的主教圣奥古斯丁搞混了),他远赴英国向盎格鲁撒克逊人传福音之前在罗马磋跎了一阵子,「显然因为他听过不少有关英国人野蛮的行为而有点怯步。」但是他的宣教成功了,随着时间的过去,这些野蛮人被基督改变了;尽管改变的过程是渐进的,不是一夕之间发生的,但是野蛮民簇的文明化对基督教和基督而言是一个精彩、荣耀的得胜事迹。



北欧的威京人

  最能显示福音改造力量的例子可能是北欧的威京人(The Vikings),他们生性特别的残暴;这些斯堪第纳维亚民族的早期祖先向来抢劫掳掠,直到福音在他们心中生根才告终止。如果没有耶稣,很难说这些人会结束他们的残暴行为。第九、十世纪时,威京人出海大肆掳掠,欧洲大部份海岸都受尽侵害。他们在春季播种,然后出海抢夺,收割时再回来。被肆虐之地的基督徒如此向神祷告:「上帝,救我脱离北方威京人之手。」宗教机构(例如修道院)是威京人最喜欢抢夺的目标物,因为那儿宝物多,而且往往防卫脆弱。威京人奸淫掳掠、滥杀无辜,连孩童也不放过!剩下的东西他们通常放一把火给烧了。他们的战士在战场上凶残无比,今天英文的「狂暴」(berserk)就是源自他们的「战士」(berserkers)一词。

  是什么改变了这群人类的祸害?是耶稣基督改变的。福音总算传到了威京人,当然不是没有受到抵挡,刚信主的他们也不是没有暴力,因为他们一开始并不知怎样才算是好。但是随着时间的过去,有许多斯堪第纳维亚人成为真正的基督徒,于是开始停止可怕的掳掠行为。实际上,每一位挪威人、丹麦人、瑞典人,甚至于许多的英国人,都是这些残暴好战之徒的后裔。

  公元 1020年,挪威人召开了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性的聚集,在这次由国王奥勒维(KingOlav)主持的聚会上,基督教成为他们的法律;挪威的史学家史汀(SverreSteen)记载到:「同时间,旧有的一些惯例、常规变成了不合法,例如血祭、巫术、奴隶制度和一夫多妻制等。」

  基督教提升了许多国家、文化、部族的道德标准,对世界文明有很大的贡献。虽然没有人能达到基督的完美——基督祂自己是唯一的例外——但是只要福音传到的地方,道德标准就提升了。1940年代纽约大学的历史教授瑞德博士(JosephReither)写了一本世界历史书,书名是《世界历史一瞥》(World History at a Glance)。下面一段文字就是他记录第九世纪时基督教接触野蛮民族,并使其文明化的情形。

  查理曼帝国瓦解,随之而来的是暴动和混乱。分崩离析的欧洲大陆四面受敌,北有威京人,南有萨拉森人,东有马札尔人和斯拉夫人;当我们思想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居然产生了一个伟大的文明,必然感到讶异。在这混乱的几世纪里,有一个机构远比其它单位有耐心且持续地努力对抗分崩和败坏的力量;在这众所周知的黑暗时代里,罗马天主教慢慢地约束暴力,并恢复秩序、公义和礼节。一位研究罗马天主教的杰出且具有批判性的学生说,在人类的历史中从来没有其它任何一个机构「对人类的命运发挥如此大的影响力」。
发表于 2013-5-29 14: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雪门,你转的东西你自己信吗?

这么多文字,凝结成一句话:就是上帝是善的唯一源头。没有上帝就没有善,无神论不能产生道德,无神论者都是没有道德观念的。
你同意吗?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14: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章 基督教对艺术和音乐的影响

  
「凡耶和华赐他心里有智能,而且受感前来作这工的,摩西把他们和比撒列,并亚何利亚伯,一同召来。」——出埃及记卅六章 2 节

  在你的生活中你可能一再地看到它们,不管是在书本中、杂志里、壁饰和刺绣上,你会经常看见同样的复制品。我所说的就是著名的「祈祷的双手」——约有五百年历史的木雕,是德国基督徒艺术家杜勒耳(Albrecht Duree,1471-1528)的作品。然而,你可知道这个木雕背后的感人故事吗?据说杜勒耳和他的一位好友都是力争上游的艺术家,但是两人都很穷,因此决定住在一起以节省开销;他们达成协议,一个人先工作,供应另一个人读书和绘画,过几年后再更换角色。杜勒耳主动说他先工作,但他的朋友认为年轻的杜勒耳比较有才华,坚持他先读书和绘画。

  经过几年的辛苦工作,到了更换角色的时候,杜勒耳的朋友却不能再绘画了,因为他的双手早已因操劳过度而变得僵硬;他失去了绘画的机会,但是神赐给杜勒耳的天分却得以因此发挥,而使世界变得更为丰富!身为一个祷告的人,杜勒耳的朋友一点也不怨怼,有一天杜勒耳看见他的朋友又在祷告,他那双「过劳」的手给了杜勒耳雕刻的灵感。现在你明白那「祈祷的双手」的意义了吧!?

  是耶稣基督提供给了艺术最崇高的题材。正如一位作家说过,上帝毫不保留地把祂的独生子赐给我们,这样的信念「促使绘画艺术登峰造极」。世界上许多伟大的艺术杰作都有基督教的主题或背景。教会,特别是天主教教会,往往是艺术的主要赞助者;欧洲的大教堂名列世界著名的建筑物,它们的启发即来自耶稣。巴哈——这位神的仆人——将他的每一个音符都用来荣耀耶稣基督,以致改变了整个西方音乐。如果耶稣没有诞生,艺术所描绘的仅限于「有限的事物」,而不可能尝试在画布上或石头上捕捉「无限的神」。简言之,如果耶稣没有诞生,世界势必较为匮乏,无论在艺术或音乐的领域上。

  很遗憾,今天许多基督徒似乎不太看重艺术;诚如薛华所说,他们「耽溺于平庸」。但我们相信,不管在任何领域,我们的生命应该献给神,并彰显祂的荣耀。全世界都要臣服于耶稣基督;我们以万王之王的名而成为征服者,是神的同工要来征服这个世界。我们必须以基督的名来征服世界,并把祂的话语印证在所有的事物上,然后将它们献上成为神的荣耀;在艺术方面是如此,在其它领域上也是一样。

  新旧约圣经提供艺术领域一些伟大的题材。在基督教之前,犹太人对第二条诫命的解释非常严格,所以视觉艺术的作品很少。理查(Richard Muhlberger)是一位艺术博物馆的馆长,也是《圣经中的艺术:旧约》(The Bible in Art: Old Testament)和《圣经中的艺术:新约》(The Bible in Art: New Testament)这两本书的作者,他写道:「基督教的诞生带来一种将神的话语配合意象的欲望,从此,旧约圣经在艺术领域中所占的地位和福音书以及使徒书信同样重要了。」如果没有耶稣,就没有与旧约和新约有关的艺术作品了。


基督教时代第一个千禧年的艺术

  教会成立后的前三个世纪里,并没有什么艺术作品存留至今;那时期,教会面对一波又一波的敌对与迫害,只能奋斗以求生存,而所存留的基督教艺术仅见于地下墓穴。君士坦丁大帝使基督教合法之后,接着把首都迁至拜占庭(也就是日后众所周知的君士坦丁堡,即当今土耳其境内的伊斯坦堡),此后拜占庭的艺术风格开始盛行。在建筑方面,「教堂建筑几乎是在一夕之间开花结果的」,许多大教堂远远超越希腊的庙宇;希腊的庙宇通常是为某一位「有限的」神或女神所盖的,里面供奉的就是那位神祗。而基督教的教堂建筑则是容纳那些向「无限的」神敬拜的极多信徒;因无限的神是天、地所无法包涵容纳的!

  虽然最能彰显神荣耀的大教堂是建于我们出生的这一千年,然而早在基督教合法之后,就有许多大教堂被建造了起来;那时盖教堂的工匠们巧妙的手艺创造出「一种光灿的境界,以名贵的大理石加上闪烁的拼花图案营造出神国度的属天光彩」——这是艺术史学家扬森(H.W.Janson)的用语。当时代所存留下来的教堂给人的印象极为深刻,例如今日伊斯坦堡的圣索菲亚(Haggai Sophia)教堂。



大教堂

  中古世纪的大教堂,包括前哥德式、哥德式、后哥德式,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作品之一;它们在石块和玻璃的使用上可说成就非凡,时至今日仍名列惊人之作。大约在公元1000年,大教堂开始建立;而约在 1000 年到 1200年间的建筑较属乎「罗马式」。整个西方的基督教世界,「从西班牙北部到莱茵河以西地区,从苏格兰与英国边界到意大利中部。」这些伟大壮观的大教堂均一一被建立起来荣耀神的名。此时教堂的拱形天顶已经用石块取代木头了;在整体建筑上非常考究,尽管历经两次世界大战,今日存留者竟还不少呢!

  接下来的两个世纪,大约是 1200 年到 1400年,是属哥德式时期;考究的大教堂变得更美丽了!在法国,圣丹尼斯大寺院(Abbey Church of St. Denis)的亚培苏格(AbbeSuger)是国王路易六世的顾问,他要把大寺院变成「法国的属灵中心,是个让人朝圣的教堂,远胜过其它教堂的光彩。」他在1137年到 1144年间重建大寺院,风格崭新惊人,欧洲各地访客络绎不绝,赞叹不已,歌德式建筑于焉诞生。很快地,整个西方基督教世界争相模仿,歌德风格就此传开。

  此新风棓的重要特色直接反映在巴黎圣母院,该教堂于1163年开始兴建。几世纪之后,人们仍对这栋建筑以及欧洲的其它大教堂叹为观止。这些教堂日日指向神,它们取悦了人们的视觉与感官;藉用其视觉述说出神的荣耀与光彩。

基督与文学

  耶稣对文学也有非常正面的影响,祂提供了一些很好的主题和信念。诚如一位作家说的,「文学与福音是知心的好朋友」。从但丁、乔叟、多恩(John Donne)、杜斯妥也夫斯基的著作中可以看见基督教的信仰整个影响了文学,而文学又帮助了福音的传播。对这点作家葛林(Joseph Nelson Greene)写道:

  基督教对英国文学的贡献很大;许多最好的文学题材和主题都是源于耶稣所传的信息。福音对文学的贡献的确很大,因为福音的精神和教训雇我们的文学增色不少。如果把所有世俗文学中源自耶稣福音的部份拿掉,那么我们国家的文学就会破一个伤口,而生命的血便很决地从那儿流失。

  世界最伟大的作家之一莎士比亚受基督教的影响甚大。雨果写到这位来自埃文河畔的诗人时,说道:「英国有两部书:一本是她制造出来的,一本是制造她的——莎士比亚和圣经。」基督教信仰对莎士比亚的影响有两本书写得很清楚:侯斯(Ernest Marshall Howse)所着的《莎士比亚的精神价值》(Spiritual Values in Shakespeare)和莫理森(Dr. George Morrison)这位改革者所着的《莎士比亚的基督》(Christ in Shakespeare)。显然地,莎士比亚不但读过圣经,而且熟谙它;因为他的作品中有许多章节「可以看出圣经的用字遣词,而在那些表达方式之下还可以察觉出圣经的思想脉络。」在莎士比亚的最后遗嘱中清楚地表达他的基督教信仰:「我把灵魂交在上帝——我的创造者——手中,我希望且深信唯有借着我的救主耶稣基督,我得以分享永恒的生命;而我的身体回归尘土,因我是出于尘土。」

  本仁约翰(John Bunyan,1628-1688)为世界写了一本伟大的小说《天路历程》(Pilgrim's Progress)。这个有关基督徒生活的寓言小说是有史以来出版最多、阅读最广的书籍之一;书中用最简单的语言形式,却使英语发挥其最强的影响力。本仁采用生动活泼的意象,每一个都是实用的训诲,我们的生活因之而增色彩;他新创一些词汇,至今仍流行于我们的文化里,例如《浮华世界》(Vanity Fair),《天国》(Celestial City),和《绝望的泥沼》(Slough of Despond)等。

  另一位从基督教信仰得到灵感启示的文学巨人是米尔顿(John Milton),他写了《失乐园》(Paradise Lost)和《复乐园》(Paradise Regained)。这两本名著处理的是第一个亚当,他把罪带进世界;第二个亚当是耶稣基督,祂开启一个全新的创造。米尔顿的思想使无数人的生命得着改变,变得丰盛而崇高。尽管他的眼睛看不见,他那属灵的慧眼使得他能和读者有许多的分享。下节录一小段自《复乐园》:

  接蓍在「死亡」牢不可破的阴暗罩幕内,
  征服者出现一身闪亮。
  仿佛霞红金黄的千个太阳艳光齐射,
  聚成一道无比的光束,
  亮丽光彩照明死亡阴幕。



基督教对音乐的贡献

  为什么西方世界的音乐和其它地区的音乐在发展方面有所不同?耶稣基督就是答案!

  所有文化的音乐部和敬拜神有关。希腊和罗马文化为西方世界的雕刻、绘画、文学与戏剧奠定基础,而犹太人则为西方的音乐打下基础。虽然阿波罗神殿的敬拜有使用七弦竖琴,酒神戴奥尼塞斯的敬拜仪式(希腊的戏剧就是由此发展出来的)则有双管笛,但却没有任何希腊和罗马的音乐真迹存留下来,只有文字上的描述,记录有关表演、音乐理论与哲学。至于音乐,我们真的不知道它是怎样的曲调。



早期的基督教音乐是犹太音乐

  早期教会音乐的根源、形式和传统均可溯自犹太殿堂的敬拜,即希伯来犹太会堂中的颂词和诗歌。根据圣经的记载,音乐有其重要的作用;哥林多后书五章12至 14节让我们看见在所罗门王的圣殿中,音乐占着极主要的部份。在撒母耳记上十六14至 23节中,我们看见大卫弹琴抚平扫罗紧张不安的心情。耶稣和门徒唱诗歌(马太福音廿六章30节,据说内容是诗篇一一八篇)。

  音乐常被人用来背诵圣经的经文,主要有三种形式:

  直接的形式:一位独唱者以吟唱的方式背诵经文。
  响应式:独唱者与合唱团轮流吟唱经文。
  对唱式:由两组合唱团轮流吟唱经文。

  这三种形式完全是因为基督教曾的缘故而存留至今,并且行之已有几世纪之久,在贵格利圣咏(theGregorianchants)的无伴奏唱法中依旧可见。由于好几百年以来,教会一直是欧洲唯一的约束力、组织和文化管道,因此西方的音乐很明显的是始于教会。



贵格利的贡献

  贵格利时代是西方音乐史的第一个「古典时期」,基督教的敬拜仪式是由罗马教廷所订定的,有一个形式被保存了下来:就是贵格利圣咏。敬拜仪式和唱法大部份是由贵格利一世——即590至 604年的教皇——所制订。他重新整理敬拜仪式,并为教会年度中不同节庆的敬拜订定个别的仪式,他同时也写新曲。接着教会就把这款音乐风格变成了基督教世界的音乐文化。在中古世纪时期,大家公认贵格利对教会音乐的伟大贡献乃是因其直接得到圣灵的启示。

  在这时期,神学的音乐观点是以功用取向的。音乐的好坏取决于它是否能提升人的灵魂归向神;换句话说,音乐是为了服事神的道。



中古世纪的音乐:乐谱的诞生

  十一世纪阿雷佐的基道修士(Guido of Arezzo,大约995-1050)对于促进西方音乐的发展占有重要之地位。这一位本笃修会的修士是现代乐谱的鼻祖;他为了要学生背下c-d-e-f-g-a的音调,借用了一首大家熟悉的圣诗"Ut Queant Laxis"的歌词来记诵——这首圣歌是歌颂圣约翰的,他编了一个记忆方法:

  UT queant laxis Resonare fibris
  MIre gestorum FAmuli tuorum
  SOLve pollutis LAbiis reatum
  Sancte Iohannes

  六个词的前面音节变成音调的名称:"ut"、"re"、"mi"、"fa"、"sol"、"la"。到今天我们还是如此来学音乐,只是我们唱"doh"取代"ut",并且在"la"之后加了"ti"。这位基道修士也对一个音调的高低音发明了更精确的记谱法,从此西方音乐不必再仰赖口口相传的传统。这样的转变对音乐的发展很重要,就如同文字对文学的影响一样。

  虽然那时候在教会之外还是有其它的音乐,但是保存下来的音乐绝大多数是教会音乐;整个西方音乐的基础是从教会音乐来的,所以我们可以说,今天西方的音乐大部份是教会的产物。因为基道修士的缘故,十一世纪变成西方音乐的转折点,使它不同于世界其它的音乐。下面三项发展值得强调:

  由于记谱法的出现使「作曲」成为可行,音乐可以独立存在于演奏之外!并且可以写下来,同时依总谱来教导。

  从记谱法衍生出音乐理论——音阶、规则、逻辑。

  复调音乐(不只一个旋律同时出现)被发展出来;和声接着诞生。

  这些转变是渐进的,不过都起始于这个时期;由于发展迅速,进入新发明的阶段,到了十六世纪新的表达方式和新的技巧,为音乐语言开启了新的世界。我们现在所处的音乐史阶段仍是属乎那个时期的延续,只是有些音乐评论家认为那个时期已经结束。

  中古世纪教会继续领导音乐的发展,巴黎圣母院的合唱团指挥是主导者。记谱法在节拍和音高方面变得更精确。从圣母院学校产生了赞美诗,而赞美诗是四部合声——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低音——的开始。赞美诗在十三世纪传遍欧洲,往往是二部、三部,或四部合声。

  刚开始,所有复调音乐或多部音乐鄐是属于教会音乐,但渐渐地,世俗音乐也使用之。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音乐风格有了极大的变化。十三世纪之后,世俗音乐开始盛行,欧洲的宫廷和城堡成为其展现之所。新的音乐形式出现,例如牧歌和回旋曲;后来又有更复杂的形式继续从它们衍生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14: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squimau 于 2013-5-29 14:09 编辑

第十四章 历史上基督教的负面影响

十字军

  十字军的形成是为了对抗回教。七世纪时,穆罕默德的信仰被用刀剑大力地广传,成千上万的基督徒被迫改信宗教,或者被杀。事实上,穆罕默德的军队甚至想征服欧洲,幸好在732年法国的查理马特尔(Charles Martel,绰号战槌)打了一场历史上重要的战役,阻止回教军队前进,那就是都尔(Tours)之役。'

  回教军在七世纪攻占耶路撒冷时,起初他们还让基督徒到圣城敬拜,并瞻仰耶稣的坟墓。但是到了十一世纪,有消息从耶路撒冷传来说,基督教的朝圣者被回教的一支残暴的塞尔柱突厥部族所欺凌。此外,突厥人在尼西亚城有个要塞,就在君士坦丁堡的对面。属基督教国度的拜占庭王亚历克赛(Alexius)试图驱逐突厥人,却末能成功,于是向教皇请求协助。1095年法国的乌尔班二世(UrbanⅡ)发表了历史上最动人的演说之一,成千上万的战士、武士便动员起来组成了大军,前往驱逐圣城的异教徒。

  一些十字军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四年后抵达了耶路撒冷,许多人死于途中;因此,当这些日渐被激怒的「十字架士兵」到达耶路撒冷后,就大开杀诫屠杀了当地居民,当时的战争都是如此野蛮。据说他们毫不留情地杀掉所有的回教徒,甚至还有许多犹太人。主要的目的终于达成:圣城回到了「基督徒」的手中。在整个十字军东征的两百年历史中,这是唯一的一次胜利——就耶路撒冷归回的角度来看。

  五十年后,十字军所建立保卫前哨站之一的伊得撒(Edessa)落入了回教徒的手中;此地的沦陷再度引发了第二次的十字军东征。这次的征召是由克勒窝(Clairvaux)的圣伯尔纳(St.Bernard)所发起,他对「基督之军」的描述相当不恭维;这位属神的人对十字军的评价可以让我们了解十字军到底有哪些成员。

  在那无数的群众里,除了少数例外,绝大多数是极其邪恶、不敬虔的人,还有亵渎神的人、杀人犯、作伪证者等,他们的离去是双重的喜事。欧洲因失去他们而喜悦,巴勒斯坦得到他们也是喜事一件;他们有双重的用处,在此地缺席而在那边出现。

  由此可见,他把十字军的成员视为是罪大恶极的败坏份子,他们的离去令众人高兴之至。这就是十字军的一般水准,他们只在名义上是基督徒。

  后来的十字军东征更糟糕。有一次威尼斯人假借十字军的名义去攻击同是基督教国度的主要竞争者君士坦丁堡,这次的攻击使君士坦丁堡加速没落,终于在1453年落入鄂图曼土耳其人手中。君士坦丁堡被十字军攻打,使整个帝国跌入谷底,也使十字军的声誉渐渐没落。

  这一连串的军事远征中最富悲剧性的可能是那群孩童十字军;有许多孩子被误导而献身,其实「为基督而战」这个口号本身就是矛盾的,也因此他们步向死亡,或者被掳,甚至终身被卖为奴!

  好战的回教徒有可兰经的支持与认可——可以用武力传教(可兰经第九章29节),但是基督徒用作战传教则与基督信仰不符。在早期教会时代,许多基督徒拒绝拿起武器为罗马扩充版图;他们不肯服役于皇家军队,他们的领袖也鼓励他们这么。大约一千年后,却有一群自称基督徒的人们拿起武器,甚至屠杀无辜的人(如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回教平民,甚至君士坦丁堡的基督徒同胞)。基督教的国度在当时是何等的堕落呀!



基督教国度对基督教

  我们应如何探究十字军的行径——那些不合乎基督教的暴行?这些军队的行径使我们必须强调基督教国度和基督教的差别。基督教是由真心认罪并相信耶稣基督是他们救主的人们所组成的。在过去,基督教国度是由那些居住在「基督徒」领土内的人们所组成;在今天,基督教国度则有真正的基督徒和那些自称是基督徒却从未经历基督之救恩的人。在基督教国度中的人,有许多人的生活见证全然不配称为基督徒的。

  当一个人毫无悔意——也就是说他的心没有被基督所改变时——不管他是无神论者还是教会里的神职人员,他都可能做出各种恶劣不人道的事。教会中的领袖若没有悔改,他们的恶行将使得历史把箭头指向基督教。

  世界上存在着有形的教会(基督教国度)和无形的教会(真正的基督教)。我们敬拜的教堂建筑是基督的有形教会,过路的人或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参观;而凡是承认接受耶稣基督的人就是教会的成员。但是圣经指明,有形的教会并不是真正的基督教会;真正基督教会是无形的,它的成员是真正属神的选民——那些曾被圣灵改变的人。加略人犹大虽是基督有形教会的成员之一,但他不属于无形的教会。

  耶稣曾用一个比喻帮助我们明白,在有形的教会中同时存在者相信者和不信者,祂说:

  天国好象人撒好种在田里,及至人睡觉的时候,有仇敌来,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田主的仆人来告诉他说,主阿,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么,从那里来的稗子昵。主人说,这是仇敌作的。仆人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么。主人说,不必,恐怕薅稗,连麦子也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蓍烧,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撒稗子的仇敌就是魔鬼,收割的时候就是世界的末了。(太13章 24-30 节,37-39 节)

  虽然这个比喻是指一般的世界而言,但是也可以用在教会里;我们从教会的历史中可看见这种情形。魔鬼总能设法渗进教会,所以耶稣先前的警告就应验了,教会里同样也有相信者和不信者。

  在中古时期欧洲的每一个人都是基督教国度的一份子,只有住在贫民窟的犹太人和西班牙的摩尔人(Moors,他们是回教徒)例外;因此大家都算是所谓的基督徒。但从圣经的角度来看,那真是荒谬!唯有信靠耶稣是独一的拯救,并相信祂的死可以赎罪的人才能得救。

  每个人必须个别地信靠耶稣;如果整个领域变成「基督教的」,其中必有无数是不认识主的人,他们的行为不道德,却还自认是基督徒。就如罗马皇帝狄奥多西(公元378-398年)在正式宣布整个帝国是属「基督教」之后,许多的不信者就在一夕之间变成了「基督徒」。克洛维(死于511年)是第一位整合法兰克人成为今日之法国的人,他接受了基督教信仰;亦命令士兵行军到河中集体受浸。而这些作法都是严重的错误;基督教信仰绝不是如此的。每个人必须个别地认自已的罪,并信靠耶稣作为他的救赎。像克洛维的士兵那样的集体受浸只不过是把未得救的人带进有形的教会而已。简而言之,基督教经过好几个世纪的堕落(整个欧洲都是如此),就整个变成了基督教国度,成为基督教国度之后,的确是有许多必须忏悔的事。



基督教的罪行

  但是那些真正相信耶稣的人可有罪行吗?前面我们曾提过克勒窝的圣伯尔纳,他号召了第二次的十字军东征;他是真正的基督徒,他协助建立了许多修道院,致力于传福音、保存圣经、喂养穷人。他怎么会发动十字军呢?主要原因在于他是那个时代的产物,我们认为(完全是后知后觉的看法)他那样做是大错特错的。不过,后代的人又会怎样来评断今日美国的基督徒呢?我们得承认自己有许多的盲点和明显的罪,相形之下,我们真该称圣伯尔纳为圣徒了!

  此外,我们或多或少都是我们所处时代的产物。例如,订定美国宪法的建国元老们,整体而言,他们所写的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政府文件,但是奴隶制度却隐藏在第一条的第3款上半段,后来第十四条修正案才取而代之。那条款上的文字是说,所有「自由人」的数目加起来后再决定代表的人数,但是只有「所有其它的人的五分之三」可以计算在内。换句话说,黑奴不配拥有全额的代表,白人奴仆则可以;黑奴只配五分之三的代表。这种不公平待遇居然出现在美国立国的文件上,虽然现在已经不用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把立国元老视为种族歧视者?把宪法当作不可救药的废物给丢掉?不!宪法本身就含有「种子」,将来可以除去第一条第3款上半的不公平;宪法正式通过后百年内就修正此款了。如果为了第一条第3款上半就废除掉美国宪法,那就太不理性了;同样地,如果因为教会在过去的罪行(如十字军)而全盘否定了基督教也是不合理的。基督教本身给了我们审判的标准,藉此我们可以评定十字军东征是不对的,是偏离了正道,是「不符台基督教信仰的」。

  此外,我们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可以去做想做的事。一位真正的基督徒犯罪的时候,他的选择会对观察他的人产生负面的影响。「神的名在外邦人,因你们受了亵渎。」(罗2章 24节)我们成为基督徒,并不是说我们就失去了自由意志;神呼召我们乃是成为祂的儿女,不是成为祂的机械人。往往神的旨意在世界得以完成,好象是透过我们,但又好象不需要我们。


异教裁判所

  「异教裁判所」毫无疑间地代表了教会历史中最黑暗的一个阶段;设立异教裁判所的目的为的是要根除异端邪说,也就是用武力以确保正统。史学家瑞特(Joseph Reither)写道:

  异教裁判所成立于 1233年,其作用就是达到法庭的效用;目的是为判决被控为异端的基督徒是否真的有罪。如果当事人真的有罪,法庭的目的就是要说服他放弃其错误的信仰并且悔改。如果他顽固不改,则把他交给世间法庭;而将之钉在木架上活活烧死,通常是对异端信徒的一种刑罚。

  亨利李博士(Dr. Henry Charles Lea)在 1888年写了一套三册的书,书名是《中古世纪异教裁判史》(A History of the Inquisition of the Middle Ages)。他说,要认识异教裁判所就得先知道当时教会的腐败情形;圣职买卖盛行,主教、神父,有时甚至连教皇的职位都是买卖得来的。简而言之,在那时候,教会的各个阶级有许多「不神圣」的人。李博士指出:

  财富和权力有其魅力,甚至连主教和神父也都躲不过。几世纪以来,在教会中财富和权力建立在信徒的顺服上。若有大胆信徒质疑教会里神职长辈的教义解经,那是最坏的「叛变」行为;如果他成功地吸引了一些跟随者,那就形成了叛乱的核心,很可能造成革命,于是教会就会不计任何代价地,不管用何种手段(且不谈其动机是好是坏)去压制这样的煽动行为。

  这种情形之下,平信徒当中发起了一些宗教运动——指称教会并非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其中有一个是瓦勒度派(Waldenses),也就是现代福音派的先驱。但是另一个亚尔比根派(Albigenses,也就是所谓的清洁派教徒)则拒绝接受传统的基督教信仰。于是又兴起十字军来消灭这些新兴宗教。虽然有许多人被杀,但这些当时所被认为是异端的份子并没有完全消失;因此十字军做不到的部份,当权者就设立异教裁判所来完成。

  我们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在异教裁判所里被杀,不过我们大概可推算出一个合理的数目字。巴瑞特(David Barrett)博士是当今世上对于与教会有关的统计数字知道得最清楚的权威人士,他说在西班牙异教裁判所就烧死了一万二千人。拉克尔(Herbert Lockyer)估算在各国异教裁判所被判死刑的总人数有三万人。异教裁判所的作为绝对是错误的,找不到任何为它辩护的理由,至今仍无人为这段基督教史上最残酷黑暗的一页撰文作为辩解。有一位谦卑的修士指出,在那个时期,如果圣彼得和圣保罗被控为异端而站在异教裁判所上,必然「没有公开的审判」。

  有些史学家发现,当时在异教裁判所采用的酷刑就是那时期对一般罪犯所用的逼供手法。但用暴力来确保人们遵循正确的教条其实本身就违背了圣经的教导。圣伯尔纳针对教会在历史上的地位说得十分贴切:「信心是信念的结果,不可以施以暴力;异端邪说必须用辩论来克服,而非用武力。」然而异教裁判所却全然违反了这项原则。

  西班牙异教裁判所尤其残酷蛮横;它本质上就有如魔鬼般的穷凶恶极。是基督徒迫害非基督徒吗?全然相反。我十分肯定,异教裁判所的成员不是基督徒;他们生活在黑暗时代,耶稣基督的福音根本被遗忘了,信仰被扭曲到和耶稣所传讲的少有相同之处。异教裁判所中的受害者有许多是传福音的基督教徒,他们渐渐明白基督所传讲的福音,因而开始拒绝教皇制度的「异端教导」。而这正是这些人受尽许多苫刑折磨的原因。

  在异教裁判所的时期,权威当局甚至将圣经给禁掉;而在异教裁判所掌权的、行审判的也正是这批人士,他们禁止百姓读圣经!他们也反对把圣经翻译成百姓的方言,对那些凡是相信圣经、翻译圣经、教导圣经的人就把他钉在木架上活活烧死,还轻蔑地将殉道者的圣经也丢到火中一起烧掉。

  最后,西班牙异教裁判所还有一个政治层面被人们所遗忘。在十五世纪末,腓德南国王(King Ferdinand)和伊莎贝拉皇后(Queen Isabella)正忙着把四分五裂的土地(当今的西班牙)统合起来,根据一些史学家的说法,西班牙异教裁判所之建立,有一部份「是为了推动国家的统一」。



宗教战争

  宗教改革(the Reformation)的发展整体而言是正面的,但是不幸地,它却引发一些以基督之名而进行的暴力行动。宗教改革之后,欧洲有些地方被宗教战争所摧残。但是战争并不是都与神学教义有关;事实上,土地和权力才是这些冲突的主因。许多诸侯不再愿意隶属教皇之下,也不愿再对教会奉献金钱。他们要统治自己的领土;有些人认为这样做是异端,于是和这些德国诸侯作战,要把他们带回「真正的教会」。许多残暴的行为又以基督之名出师,而耶稣对门徒的教导却是要「爱你的仇敌。」(太5章 44 节)

  但是对许多人而言这是生死存亡的问题。例如,法国的胡格诺派(French Huguenots)就因为他们是加尔文主义的信仰者而被杀了成千上万。在1572年,有一万人被梅迪契的凯撒琳军队所杀,又称为「圣徒巴多罗买日的大屠杀」。

  宗教战争中最激烈冲突的是残酷的「卅年战争」(1618-1645),起初是天主教与基督教的争战,最后演变成属世的战争。卅年宗教战争十分地复杂,不是单纯的天主教对抗基督教或基督教对抗天主教的争战。例如,有一个阶段,法国天王教的枢机主教黎西留(Cardinal Richelieu)就提供主要经援给瑞与古斯塔夫斯二世(Gustavus Adolphus)的基督教军队,去对抗西班牙的天主教军队。因此,卅年战争虽然是以宗教为主因(因它点燃了战争),但是绝不是唯一的因素(到了战争末期,更不是最重要的因素了)。1648年战争结束之后,订定了一份重要的停战和约——威斯特伐利亚和约(the Peace of Westphalia)。从那时候开始,基督教国度内的宗教战争大大地减少,只有少数者例外。

  今天,宗教战争的五百年后,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关系相当良好,北爱尔兰除外(不过此地的争端本质上政治因素大于宗教因素)。今天许多的天主教领袖认为马丁路德是位改革家,而非大逆不道的人,而且他那个时期的教会也的确需要改革,同时基督教不再被其视为异端,而是一位「分离的弟兄」。今天有许多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实际上是联合的,例如针对一些相同的使命而联合行事的作法,如为家庭而战、关心婴儿、反堕胎法、反色情等等。目前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争战多半是形诸笔墨,而不是剑拔弩张。

  基督教宗派间的暴力相向从圣经和历史的角度来看都站不住脚,特别是在宗教改革时期,天主教和基督教都迫害重洗派教徒(Anabaptists),这是件可耻的事。这些罪行大部份是有形教会中的人所犯的,但他们并不属于无形的教会。简言之,他们并不认识耶稣基督。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们怎能责怪那些拿起武器以求自卫的基督徒呢?

  耶稣曾预言祂的跟随者会被那些自以为是执行神旨意的人所杀。祂对祂的门徒说:「并且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神。」(约16章 2b节)这项预言至少在三方面被证实了。第一,犹太人,例如扫罗(在他成为保罗之前),他曾全力要将基督徒赶尽杀绝。第二,回教徒,他们以阿拉之名至少处决了五百万的基督徒。时至今日,回教徒还是会处死凡相信耶稣基督的回族同胞。就在我写这本书的同时,就有基督徒在苏丹被钉十字架处死,这是多么令人伤痛的事!第三,在基督教国度内,有些人自认是在执行神的旨意而杀死异端信徒,其实受害者当中有许多是福音派的基督徒。



塞勒姆女巫的审判

  中古世纪时期,有许多人以基督之名将成千上万的女巫冠上罪名处死。1486年施本尔(Jacob Spener)的著作《女巫的槌子》(The Witches' Hammer),书中马勒夫卡拉姆(Malleus Maleficarum)在这种疯狂的屠杀行动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这种歇斯底里的现象甚至曾短暂地出现在新英格兰温文友善的清教徒圈内。

  作家欧拉斯基(Marvin Olasky)指出,在 1692年塞勒姆(Salem)女巫审判以前,新英格兰清教徒法官只接受两位「毫无瑕疵」的证人的证词(依据申命记十九章15节的教导);但是在 1692年,有些审判塞勒姆的法官接受「幽灵似的证据」,也就是说「提出证词的证人并没有真正看见被告,而是看见很像被告的鬼魂,在进行一些活动如烧房子、沉船等等。」结果有好几百个被告受审,其中有廿人被吊死。但是和大家的想法有所出入的是,在美国并没有女巫被烧死的事。

  这种歇斯底里的现象最后是在教会的协助下才终止的,而此事实则鲜为人知。马特(Increase Mather)和他的儿子科顿(Cotton)带领时的清教徒牧师们出面公然反对。马赛写了一本小册子叫《良心的个案》(Cases of Conscience),文中极力呼求众人回归圣经的教导,如此才将这种以扣帽子杀人的情形止住。诚如学者贝理米勒(Perry Miller)所作的结论:「马塞——独自地——结束了这场谋杀事件。」
发表于 2013-5-29 14: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克。

但实在无法假设没有耶稣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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