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区政府除食盐、牲畜贸易之外另一大收入来源是被称为“土产”、“特货”的经济作物贸易。所谓特货,或是当地的土特产,也可能是其他的东西。关于此类土产究竟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出版的各类书籍一直避免提及。但根据近年来披露的一些当年情况来看,所谓特货,很可能是鸦片。比如,在新华网上“民主革命时期的镇原县边区政府”一文中大生产运动一节便提到:“据《解放日报》报道,到1944年8月。。。(镇原县三岔贸易支公司)当年输入粮食1500石,合金额125.6万元,棉花合金额42.4万元,杂货合金额27.32万元。输出食盐120.3万元。牲畜1505头,特货(大烟)1200两。”[1]
1940年起,中共根据地开始从事鸦片种植销售,1942年鸦片收入成为中共边区经济最重要收入来源,1944年更达到总财政收入80%的空前规模,透过此类贸易赚得许多金子、法币等[1][2][3],以晋北及陕北栽种区域最广[4],并成立“陕甘宁特区”,将鸦片统一收购运至耀县及柳林销售[5],国民政府曾于1943年4月欲派内政部陕豫甘宁绥区烟毒检查团赴陕北调查,遭萧劲光拒绝[6]
提到边区种鸦片的分别有苏联人的《延安日记》,美国人卡萝尔·卡特写的《延安使命》,《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 第六编财政卷〉伍绍祖在凤凰台的采访谈话, ,特别是财政经济史料完全否定了特货是食盐的说法,里面单独出现了特产收入一项,在统计表里是和“公盐”(1942年)“盐税”(1943年)并列来看,似乎不是一种东西同样更不是烟草因为烟酒类也是另项列出。特货收入应该属于公营生产收入。很明显,在财政收入里,它占有重要地位。 如1942年,它被单独列出,特产收入139623000元,占财政收入的40%(p59).1942年,边区自产特产并专利代销晋绥的特产,不但解决了当年的财政困难,还盈余了27%(108773000元),支持了1943年春季的财政,1942年也靠它解决40。82%的财政收入”(此文出于西北财经办事处:《抗战以来的陕甘宁边区财政概况〉 1948年2月18日)从引文能看出,“特产”的产地有两个。一个是晋绥,还有一个来源乃是陕甘宁本地,即“边区自产特产”。另在《边区特产贸易收入统计》一文中(见《史料摘编》第六编《财政》第426—427页。),特产贸易收入占了近乎一半的比例: 年代 收入 备注 1942 139623000元(边币) 占岁入40% 1943 65347927元(券币) 占岁入40.82% 1944 135388778元(券币) 解决财政开支26.63% 1945 757995348元(券币) 解决财政开支40.07%
<陕甘宁边区鸦片问题考>中更是直接引用延边文史资料证明特货即是大烟的掩盖名称.《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中的《南泥湾调查》一文里亦在“特产地”下标注“收烟数”,文中更总结起了军队种鸦片的经验:“第一,贪多;第二,缺乏经验,未好好的采访老百姓的意见,如炮兵团下种时,老百姓说太早,种了不出来,我们不听,结果六百亩只出八十亩。其他施肥割烟皆不熟悉;第三,种子不好也有关系,老百姓存的多是一九三五年以前的种子。(此处的烟明显是指大烟而不是烟草,因为收烟草是用采叶法--参见《收烟工“绿烟病”2例及大鼠经皮吸收尼吉丁的研究》而且千亩收烟仅300两,根本不可能是一亩能产数百斤的烟草)”大烟也是许多地方作为硬通货流通,自红军时期开始,共产党军队携带鸦片除了作为医疗麻醉剂以外就是作为硬通货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