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医改,有了一个十分动听的名称:PPACA: 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 – 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为方便起见,简称(买得起)卫生保健法(ACA)。就像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我们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本文试图通过对奥巴马医改的背景,其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及可能的前景,作出分析。
A) 奥巴马医保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健保计划必须保证的最低标准。按照奥巴马的辩解:他是除去了‘坏苹果’,把更好的保障提供给美国人民。但是任何‘更好’都是要付钱的。例如,我没有精神问题,以前不需要投保智力障碍。 但是奥巴马为了给你防备万一,现在要你投保了。对于一个自信健康的人,如果只为防备万一生大病,过去可以投保低月费,高自费额的所谓大病保险。现在,奥巴马为了你的利益,限制了自费额度,于是你就得付高得多的月费,无论你生病还是不生病都得付。而你每年看小病吃药的钱不过区区几百块钱而已,自费额是六千块还是一万块,对于你都是一样。还有,如果你不常去看医生,只有几个陈年痼疾需要吃药,以前你可以选择高自费看医生,低自费买药的计划。现在,奥巴马医保告诉你,这不是一个好苹果,把看医和买药的花费平均化了。
B) 是已有病史对保险计划的影响(pre-existing condition)。过去,如果一位投保人已有严重疾病,例如已被检查出癌症,或有心脏病,肝炎等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拒保。或者对于患有某种疾病的投保人,保险公司可以给予保险,但在保险计划中排除该种疾病。对于这种情况,病人会十分无奈,只能在医保体系外寻找帮助,例如寻求政府的特殊的资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