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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钢龙封过王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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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6 12: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怎么没来个猛的?更改admin口令和联系地址,结果让王同学从admin进去把自己放出来了。
发表于 2013-5-16 12: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王掌握Source Code, 要翻天容易。
发表于 2013-5-16 12: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啊。
发表于 2013-5-16 12: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monkeylady 发表于 2013-5-16 12:19
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啊。

当时老王宣布退出管理层,不做长老不做站务,不管理事务。
后来老王对长老会不满,动用管理员权力踢出了两位长老。
钢龙此时不是长老,但是副站长,就封禁了老王。
就这个样子的
发表于 2013-5-16 12: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唐阿彻 发表于 2013-5-16 12:23
当时老王宣布退出管理层,不做长老不做站务,不管理事务。
后来老王对长老会不满,动用管理员权力踢出了 ...

哈哈哈, 现在好像有点轮廓了。

踢出去的两位长老干什么了?
发表于 2013-5-16 12: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monkeylady 发表于 2013-5-16 12:19
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啊。

(这一段我不是特别清楚,是看茄子说的)最开始是老邢自愿筹备长老会选举,但是他对阿凡提宣言里面规定的9长老制有异议,觉得网站小,没必要一下子选这么多人当长老。老王生气了,说阿凡提宣言不能随便改,要改,你找出2/3的ID来投票。(这段我清楚了)大家一看,2/3的ID,死ID那么多,怎么可能投票改变任何细节?显然宣言BUG不少,但是程序上一点都改不了。老邢和老王争了起来,话赶话就说要用非暴力不合作 (civil disobedience)。老王勃然大怒,说你要抵制阿凡提宣言,绝不能让你当长老。虽然老邢最开始是打算参加选举的,他资历也够,但是最后的候选人名单没他。听阿彻后来说起来,是没有经过讨论,暗箱操作的。
发表于 2013-5-16 12: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monkeylady 发表于 2013-5-16 12:29
哈哈哈, 现在好像有点轮廓了。

踢出去的两位长老干什么了?

呱呱叫了, 哈哈哈
发表于 2013-5-16 12: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monkeylady 发表于 2013-5-16 12:29
哈哈哈, 现在好像有点轮廓了。

踢出去的两位长老干什么了?

老王本来宣布解散长老会,后者在蚂蚱的劝说下,暂缓解散,然后把其中的两个争论最多的先踢出来了。没干啥,就是和老王的争论最多,他们意见还是和其他长老会成员一致的。
发表于 2013-5-16 1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lle 于 2013-5-16 14:05 编辑
belle 发表于 2013-5-16 12:30
(这一段我不是特别清楚,是看茄子说的)最开始是老邢自愿筹备长老会选举,但是他对阿凡提宣言里面规定的 ...

宝宝,大嘴和老王吵了起来,认为阿凡提宣言完全没有给出一个self-evolve的途径,墨守成规只能是死路一条。老王吵得肝火旺,对baby说“两个trouble maker,一个已经走了(指老邢),我不介意把你也踢出去“(大意)。我觉得老王这话太过分,出来打了个圆场,反正老王说第二届长老会选举的时候他不参选,站长职位也辞掉,所以就劝baby和大嘴去参加长老会选举,合乎程序的改变规定。和老王这个老倔头吵架是吵不出结果的,他不听人劝。老隆还有很多其他的老ID也都纷纷温和谴责老王,劝说baby他们参加长老会选举。
发表于 2013-5-16 12: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6 12:30
(这一段我不是特别清楚,是看茄子说的)最开始是老邢自愿筹备长老会选举,但是他对阿凡提宣言里面规定的 ...

是的
发表于 2013-5-16 12: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6 12:36
宝宝,大嘴和老王吵了起来,认为阿凡提宣言完全没有给出一个self-evolve的途径,墨守成规只能是死路一条 ...

长老会一开始通过了很多决定。我们决定了长老会秘书长轮值制度,baby因为排名在前,所以轮值了第一轮秘书长。阿彻提出,老邢的候选人资格不是合法终止的,我们应该给出道歉。baby提出长老会规章里面的“捍卫”阿凡提宣言没有可执行性,第一,一个人捍卫不捍卫没有别人能判断,第二,这个“捍卫”是不是就是说长老会绝不能改变阿凡提宣言任何一个细节?
在早期的讨论里,长老会有很多想法,比如成立独立的法院等,都因为长老会成员太多,其他的人选几乎找不出来了。连站长的选举,基本就是只有茄子一个候选人,其他人根本找不出来,所以大家都觉得9长老制在现在没必要,而且成为障碍。大嘴提出1-3-5制度,即从长老会里选1个人当站长,3个人当法官,5个人立法,虽然很不错的提案,但是因为和阿凡提宣言冲突,所以完全没有实行的可能。
综上,长老们觉得如果把“捍卫”这个词去掉,也许会提供修改阿凡提宣言的一个途径。
所以,那一天全票通过了两个提案。全票,一天内通过。一个,即给老邢道歉案,另一个,则是把长老会规章里的“捍卫”去掉,只需要“遵守阿凡提宣言”。
发表于 2013-5-16 12: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6 12:44
长老会一开始通过了很多决定。我们决定了长老会秘书长轮值制度,baby因为排名在前,所以轮值了第一轮秘书 ...

接下来我很忙,一天没上网。晚上回家一看,邮箱爆满,全是吵架。
老王看到长老会通过的这两条提案,勃然大怒,要求24小时内整改,否则他要解散长老会。他主要是针对宝宝和大嘴,但是几乎所有其他不被直接针对的长老会成员都伤了心,我们工作这么努力,讨论这么久,你就给个24小时的最后通牒?几乎所有的人在那时候就萌生了退意。钢龙支持长老会,把老王给封了。老王用admin进来,把钢龙给反封了。只有温妮还支持老王。她认为阿凡提本来就是老王的,主人客气,客人也别太把自己当主人。老万打了几会圆场,但是老王一意孤行,坚决不听,老万就淡出了。
发表于 2013-5-16 12: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6 12:50
接下来我很忙,一天没上网。晚上回家一看,邮箱爆满,全是吵架。
老王看到长老会通过的这两条提案,勃然 ...

贝儿讲得比较细致和客观。我老是当事人之一,就不多说了
发表于 2013-5-16 12:54: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6 12:50
接下来我很忙,一天没上网。晚上回家一看,邮箱爆满,全是吵架。
老王看到长老会通过的这两条提案,勃然 ...

赞啊,终于知道前因后果了
发表于 2013-5-16 12: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lle 于 2013-5-16 13:05 编辑
belle 发表于 2013-5-16 12:50
接下来我很忙,一天没上网。晚上回家一看,邮箱爆满,全是吵架。
老王看到长老会通过的这两条提案,勃然 ...

我忘了究竟什么时候老王把baby和大嘴的长老资格撸掉了,反正比较早。搞笑的是,我去看的时候,温妮也不是长老了。可能是她耻于和我们为伍?
蚂蚱和冷钢出来斡旋。

冷钢说,现在三天冷静期,谁也不许因为这个吵架。我要谴责老王,希望长老会成员能留下。大家其实都根本不抱指望,不过还是希望事情能有万一的转圜的机会。到了第三天早上,冷钢说,我愧对大家的期望,我也走了。茄子贴了首伤感的歌,萌生退意的长老们纷纷表态辞职。

蚂蚱说,我来起草一个阿凡提组织法,大家看行不行。以后长老会和老王都得遵守组织法。几天后组织法出炉(估计就我仔细看了)

发信人: belle (蓓儿), 版面: CyberCelebrityStudy
标 题: Re: 阿凡提基本组织法 草案 v 1.0
发信站: 阿凡提BBS (2013/04/23 15:26:29 EST)

[添加于2013/04/23 15:29:42 EST]
我还说错了,其他所有法官投票可以限制老王权力一个月,但他还是可以解散长老会,哈哈哈哈哈
————————————————————————————
你这是笑话吧。老王可以一个人紧急解除长老会,可以再拉一个人(达到2/3)隔一年再解除一次长老会,而绝对多数的法官(3/4, 4/5,etc, 还不是2/3)才只能解除他职务一个月。你不如说这个站老王说了算得了,犯得着搞什么宪法组织法基本法的么?

【在 grasshopper (大肚子哥哥) 的大作中提到:】
:肯定问题很多, 请先不要管format 上的事情,先看内容
:BTW, 版务部分尚未涉及,今晚补上
:
:阿凡提基本组织法草案

发表于 2013-5-16 13: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6 12:59
我忘了究竟什么时候老王把baby和大嘴的长老资格撸掉了,反正比较早。搞笑的是,我去看的时候,温妮也不是 ...

这期间还有很多其他的ID很温和有理的劝老王,比如roz和琏二爷(我认错人了,ROZ请你原谅我):
发信人: roz (无名), 版面: Sysop
标 题: 长老院的权利可以设立法院制衡,老王的权利谁来制衡?
发信站: 阿凡提BBS (2013/04/19 22:48:22 EST)

本人资深潜水员,不是任何人的马甲。站务大事本不是各位大佬职责,只是不停发生宪政危机,忍不住发两句言。

长老院目前拥有仲裁、司法和立法的最高权力,需要分散一些。已经有人提出设立最高法院或者宪法法院制衡。那么老王作为一个普通网友,却拥有阿凡提宣言的实际最终解释权,轻易就能解散长老会。这样的权利又有谁来制衡?

本站是一以政治为主的网站。本身政治讨论就极易引发争端。况且这么短时间内要建立完善一整套美国立国两百年完成的宪政体制,不发生争吵和矛盾才是奇迹。这次老王威胁解散长老会,即使通过蚂蚱协调予以解决,那么第三次,第四次宪政危机又如何解决?

网络社会不同现实社会。谁掌握了网站管理员密码谁就掌握了整个网站的生杀予夺的权利。老王这次不威胁,谁也不能保证下次不威胁。老王不威胁,谁也不能保证下一任网站管理员老李不威胁。

不可否认老王在保卫阿凡提网站和阿凡提宣言的决心。然而,陷入悖论的是,这样一个正义的初衷却竟然需要对阿凡提法制和宣言最粗暴践踏的方式来完成。虽说可以采用用脚投票的方式来对抗,连我这个万年潜水员都会有一丝感情,更不要提动则灌水上千篇的大佬。

提两条想法,看看有没有可行性。
1.由老王一人担任法院院长,只负责批准或否决长老院通过的关于立法的决议。(三个人也没戏,意见不一致时,老王发起犟来,另外两个法官也照样会打成混进革命队伍的敌对分子)
2.网络管理员权限由专门负责技术,不热心政治讨论的人士负责。同时定期向长老会提供备份数据。万一再次出现网络管理员不服长老会决议的情况,网站可以快速重建和恢复。
发表于 2013-5-16 13: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信人: roz (无名), 版面: Sysop
标 题: Re: 长老院的权利可以设立法院制衡,老王的权利谁来制衡?
发信站: 阿凡提BBS (2013/04/20 15:21:36 EST)

老王啊,恕我直言。你这个护法的能力来源不是你对阿凡提宣言的理解更权威,而是来源于你对阿凡提宣言的最终解释权。这个最终解释权不是任何人赋予你的,而是因为你掌握了网站的管理权限。既然你现在自己赋予了自己这个凌驾于阿凡提宣言以上的执法权,不如你和长老会妥协一下,让度出网站的管理权,换取立法的最终裁决权。也省得总让自己的越权管理无法可依。

宣言号称网站是全体网友的网站。但目前来看,这是你一个人的网站。凡是和你在网站的建设上意见相左的,在你眼里都是恶意的破环分子和中宣部派来的五毛。
发表于 2013-5-16 13: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信人: Ripley (帅哥), 版面: Sysop
标 题: Re: 长老院的权利可以设立法院制衡,老王的权利谁来制衡?
发信站: 阿凡提BBS (2013/04/21 00:01:45 EST)

你接受平心静气的交流看法么?如果可以,我就辩护一下。

你用了三个反问,我认为你的意思是通过例证,说明原则就是不能变更的通用行为准则。这里有三个词“不能变更”,“通用”和“行为准则”。如果你不能认同这三个词,那请你换种表述方式,以便我能理解你的意思。

其次我的看法是,不管是“不能变更”,或是“通用”,还是“行为准则”都是可以被辩驳的观点。比如说我支持安乐死,这个可以套用到你说的“杀无辜”的“原则”。所以,一归纳总结,就可以得出 我在某些情况下认为无辜者可杀。具体说,在尊重对方自由意志的条件下,我可杀无辜者。

你可以说这是狡辩,可是就我看来,与其说是我的底线太低,不如说是你的期望太高。你把“原则”的定义太具象化了。而我对 原则 的理解不同。我的原则就是我做人的底线。在底线上,我有价值观,在价值观上,我有行为方式。这三者对应的是不同的概念。再拿安乐死举例,我的原则是尊重个人意志。价值观是每个人都能为自己负责。行为方式是提供安乐死给无辜者。

再来说言论自由这个事。我赞同这个观点“言论自由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发表言论的个体必须是理性个体。根据这个结论,你完全可以说我歧视非理性个体,我不否认。换句话说,我的原则还是尊重个人意志,但我的价值观却变成了非理性个体的言论没有意义,导致我的行为方式就是不尊重对方的言论自由。好比说,疯子非要骂人,那我就要把疯子送神经病院,不让他骂人。

最后说这个改宣言的事。Everything is changeable. Only change is eternal.这话很让人恐惧,因为这话会导致个人的坚持无意义。但是我们难道要因为害怕明天吃饭会被噎死,而今天不吃饭么?所以宣言必须是可修改的,这样才能保持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状态。再具体点,像我这种没有给宣言投过票的后来人,就没有对宣言的批评权力了么?根据言论自由的定义,我当然可以批评。如果一旦我的看法得到所有人的认同(假想状态),那么宣言改还是不改?不改的话,相当于你们在区别对待我,这就绝不是公正平等也不是维护自由。

所以,我建议你能重新设定网站的根本。与其说言论自由,不如“以人为本”+“尊重理性”。
发表于 2013-5-16 13: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6 13:12
发信人: Ripley (帅哥), 版面: Sysop
标 题: Re: 长老院的权利可以设立法院制衡,老王的权利谁来制衡?
发 ...

不如“以人为本”+“尊重理性”。这个用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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