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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交媒體上拉黑人就是在物理世界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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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12: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万得福 于 2021-1-28 11:21 编辑

我們知道,在論壇上只有論壇網站授權的少數個人有權限刪帖封人,而社交媒體是將這種權限交給了每一個人。從此每一個人都有了封人拉黑人的權柄。我們網上社交媒體的生活是一種虛擬社會,在那就是一條狗在發帖都沒有人會知道。而這小小的拉黑權限,就將人性的黑暗無限放大了。
爲什麽説在社交媒體上拉黑人就是在物理世界裏殺人?
在物理世界裏殺人就是使那人物理消失,兩人永不相見。從這一點講,社交媒體拉黑兩人永不相見,就是殺人。
有人説了,物理世界殺人,你使那人與別人也永不相見了。從這一點講,社交媒體拉黑并沒有妨礙他人與別人相見的自由,所以不能説是殺人。
但是,你要知道,你的社交媒體的公衆號就相當於公共論壇的版主,你的公衆號就是你的社區。你是你社區的王。你拉黑的人就是進入你社區的冒犯你的人,你使此人在你社區與你社區其他人永遠無法相見。現在你還說你沒有殺人嗎?
當然,殺人其實是人類動物性的一面,沒有什麽值得大驚小怪。有人會說不殺人是普世價值。但是,普世價值是進步左臂這一百來年的話術,事實上從來不存在。出來混一定要還的是人世間的定律。不殺人是利益選擇,因爲殺人償命是人性,你殺人最後一定會被人殺。不殺人在猶大基督教體系變成神喻,成爲信他們宗教的人的“普世價值”。你連神都不信,怎麽可能相信他們的“普世價值”?所以你殺幾個人,快意恩仇,很正常。特別是在虛擬世界,更不在話下。沒有人會道德控告你。
社交媒體是模擬社區,小小的設置就可以將人性黑暗無限擴大。所以呢,一個人滿嘴仁義道德自由平等言論自由人,你看看他拉黑名單的長度,你就知道他是什麽貨色了。



发表于 2021-1-28 09:13: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反对拉黑。但这比喻。。。

拉黑远在社交媒体之前就出现了。
比如搬家并且不留联系方式。
岂不是把原来的朋友圈全都杀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1: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kaleege 发表于 2021-1-28 09:13
首先我反对拉黑。但这比喻。。。

拉黑远在社交媒体之前就出现了。

呵呵,差不多是有這個意圖吧,但還是有本質區別的。
比如搬家并且不留联系方式 --只是不告訴你新的聯係方式,沒對你做任何動作。是被動的躲避。是我自己辛苦來躲避你。
殺人是讓你消失,是主動出擊。
拉黑 -- 必須對你動手。是主動出擊。

发表于 2021-1-28 11: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万得福 发表于 2021-1-28 11:00
呵呵,差不多是有這個意圖吧,但還是有本質區別的。
比如搬家并且不留联系方式 --只是不告訴你新的聯係方 ...

要说搬家是主动也行啊,搬家这个行动多么主动啊,换手机号也是主动出击,
或者更简单点,看到邮箱里有某人来的信就扔掉,看到某人来电就不接挂掉。这是不是针对某人的主动的行为。

要说拉黑是被动也行啊,我只是不接收你的信息而已。
又没有把你怎么样,不管是物理上还是网络虚拟上都没有把你怎么样,你甚至都很难觉察到被人拉黑了。
发表于 2021-1-28 11: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aleege 于 2021-1-28 11:26 编辑

其实吧,我觉得拉黑更像是自杀。
区别是:自杀是整个人全部杀死了,拉黑就像是部分自残:自戳双目,自戳双耳。
是一种残害自身的做法,自己是唯一的受害人。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1: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kaleege 发表于 2021-1-28 11:17
要说搬家是主动也行啊,搬家这个行动多么主动啊,换手机号也是主动出击,
或者更简单点,看到邮箱里有某人 ...

我搬家主動的對象是我自己。不涉及你。
在虛擬世界裏相應的行爲是我換馬甲賬號,不通知任何人,從新開始。

我拉黑的對象是他人。
发表于 2021-1-28 11: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aleege 于 2021-1-28 11:30 编辑
万得福 发表于 2021-1-28 11:25
我搬家主動的對象是我自己。不涉及你。
在虛擬世界裏相應的行爲是我換馬甲賬號,不通知任何人,從新開始 ...

那如果是50年前那个年代,没电话。
收到某人的来信,不看就把信扔掉,这算是主动还是被动?对象是自己还是他人?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2: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kaleege 发表于 2021-1-28 11:28
那如果是50年前那个年代,没电话。
收到某人的来信,不看就把信扔掉,这算是主动还是被动?对象是自己还是 ...

“收到某人的来信,不看就把信扔掉”,當然是對自己。相當於你發了這貼,我不回帖。一來二去,你就不再回帖了,然後這個話題就結束了。

現實情況是,我發個推,你回個帖我看得非常不爽,我開始不理你,但你每當我發帖都回復,或者我不回帖你也不停回復,最後我手指一抹,拉黑完事,從此世界清净了。
快意恩仇!
爽!
這事實上就是殺人的樂趣。
发表于 2021-1-28 21: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aleege 于 2021-1-28 21:53 编辑
万得福 发表于 2021-1-28 12:29
“收到某人的来信,不看就把信扔掉”,當然是對自己。相當於你發了這貼,我不回帖。一來二去,你就不再回 ...

那发展到email的年代,只要我看到是你来的email,不打开看就点delete删掉,这算主动还是被动?
再发展一下,我在email服务器上设置了一个filter,只要是你来的email,就自动删除,这是主动还是被动?


再发展一下,我在论坛发个帖子,你可以回复,但是我浏览器上装了个mitbbs屏蔽插件,你的回帖我通通看不见,这算主动还是被动?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10: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kaleege 发表于 2021-1-28 21:49
那发展到email的年代,只要我看到是你来的email,不打开看就点delete删掉,这算主动还是被动?
再发展一下 ...

Email和物理世界的信箱是一致的,都是你自己的私事,不涉及社區,他人。
論壇和社區是一致的。你的插件是你的個人行爲,跟他人無關。但如果你是版主,刪帖屏蔽,則影響了整個社區。
個人的社交媒體賬號是個社區。你是你這個社區的版主。
发表于 2021-1-29 12: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万得福 发表于 2021-1-29 10:24
Email和物理世界的信箱是一致的,都是你自己的私事,不涉及社區,他人。
論壇和社區是一致的。你的插件是 ...

1、如果只是个人行为,跟他人无关。是被动。
2、如果影响了整个社区,就是主动的。
3、(偷换概念开始了)个人的社交帐号就是一个社区,(前文里面“影响整个”跑到哪里去了?)所以个人社交账号里拉黑就是主动的攻击他人。
4、(仿造你的偷换概念)你个人的email信箱就是一个社区,所以在个人email里删别人邮件就是攻击他人。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14: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kaleege 发表于 2021-1-29 12:03
1、如果只是个人行为,跟他人无关。是被动。
2、如果影响了整个社区,就是主动的。
3、(偷换概念开始了 ...

3、(偷换概念开始了)个人的社交帐号就是一个社区,(前文里面“影响整个”跑到哪里去了?)所以个人社交账号里拉黑就是主动的攻击他人。
--------------个人的社交帐号就是一个社区,你個人是這個社區的區長,論壇的版主。你拉黑某人,此人就再也不會在你的社區出現。當然是“影响整个”你做區長的社區。什麽地方“偷换概念”了?

4、(仿造你的偷换概念)你个人的email信箱就是一个社区,所以在个人email里删别人邮件就是攻击他人。
----------你的Email別人誰都看不見,能叫社區嗎?
這個話題到此爲止吧。
发表于 2021-1-30 05: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aleege 于 2021-1-30 11:50 编辑
万得福 发表于 2021-1-29 14:11
3、(偷换概念开始了)个人的社交帐号就是一个社区,(前文里面“影响整个”跑到哪里去了?)所以个人社 ...

你的email信箱就是一个社区(里面有你和别人互动的email,谁发的,发给谁的,谁就看得见),你个人就是这个社区的区长,你filter屏蔽某人,这人的email就再也不会在你的信箱出现,当然是“影响整个”你做区长的社区。

你前面说的“整个”是包括他人与他人互动的公共空间,偷换概念以后,这个“整个”变成了你自己私人的“整个个人社区”。你拉黑人又不影响他和别人互动,谈何“整个”?
 楼主| 发表于 2021-1-30 14: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kaleege 发表于 2021-1-30 05:35
你的email信箱就是一个社区(里面有你和别人互动的email,谁发的,发给谁的,谁就看得见),你个人就是这 ...

嘿嘿嘿,這裏是個典型中國人的示例了,强帖必須留名!
中國人兩千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習慣了,從來就沒有自由邊界的概念,都是屬浣熊的,別人的垃圾箱可以隨便翻,別人家的床脚可以隨便聼,別人的Email信箱應當“谁就看得见”,連個人和社區都無法分清。
呸服呸服!
发表于 2021-1-30 17: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aleege 于 2021-1-30 17:51 编辑
万得福 发表于 2021-1-30 14:08
嘿嘿嘿,這裏是個典型中國人的示例了,强帖必須留名!
中國人兩千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習慣了,從來就沒有 ...

某甲写给你的email,某甲的发件箱里没有存底?
你发给某乙的email,某乙看不见?
你要是群发邮件,那就整个群都看得见。
这email又不是你的日记本,你总得和人互动吧?和你互动的那个人看得见。我又不是说任何人都看得见。
你是阅读理解有问题。最好把别人的贴读明白了再下结论。
没认真读,就以为自己懂了,这是坏毛病,是你们七宗罪里面pride.

社交网络也差不多,你进去的个人页面是个人定制的。
比如微信的朋友圈,别人给你的评论,只有你和对方看得见,
某甲和某乙都给你评论了,但他们互相不是好友,则互相看不见对方的评论。
你发的贴也可以自定义群,只限于群内人看见,跟群发邮件没啥区别。
能看到全部个人定制内容的人也只有你自己。其他任何人都不能看到跟你完全一样的内容。这个意义上,跟你email信箱有何区别?

把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混淆的人是你不是我。我第一段是模仿你的逻辑来归谬。你强行把私人定制空间定义为“整个社区”就是我要指出的你的荒谬之处。你的社区页面就是你自己的私人定制。你私人怎么订制跟公共空间无关。你拉黑人对公共空间没影响,拉黑了这人又不是这人就不能上公共论坛了,跟版主封人有本质区别,这就是你偷换概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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