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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年轻传道人写给王永信等五位牧师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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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10: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位年轻传道人写给王永信等五位牧师的信[zt] (又一个差点给名牧跪了的人来了,还盼望着悔改咧)
我爱阿朱阿紫转贴注:来不及了,远志明事件本身就是神打击“撒但会”的 吃瓜基督徒离这些人的“撒但会”远点!
http://7000christian.blogspot.hk/2016/12/zt_8.html


一位年轻传道人写给王永信等五位牧师的信

文/雅各
生命季刊微信专稿

编者按:此信已经先转至王永信牧师。作者愿意借微信平台分享此信(公开发表时,作者有个别字句的修改),旨在请求弟兄姊妹为此事件代祷。

尊敬的王永信、容保罗、陈道明、刘彤和关国瑞等五位牧师:

主内平安!

我是一位来自中国家庭教会的传道人,现在美国读神学。今日我知晓你们五位牧师在神州传播机构网站上发表对于《宣教士》系列影碟的推荐。有一些话,因着我们同为主内肢体,我不得不说。

对于你们推荐这套关于宣教士来华的影碟背后所怀的对于上帝的感恩之心,我是很欣赏的。不过,你们的荐词当中表现出你们对于远志明的支持,还称其为“牧师”,则令人十分担忧和不解。

我们都是基督徒,行事为人当以圣经作为标准。尤其作为传道人,当谨慎自己的言行,因为神在看着,很多敬重你们的年轻一代基督徒也在看着你们。

远志明,我现在比较保留是否应该继续称之为“弟兄”,更加不用提“牧师”了。因为在过去一年间,他被多人有证据地指控有性骚扰恶行(特别是2013年9月的巴黎事件,不但有华人18牧的调查报告为证,也有美国GRACE机构的独立调查报告为证,(点击本文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即可看到该调查报告);但是他至今为止所给出的回应就是“我一概否认”。在他于2016年3月在悉尼某教会的感恩分享中,他引用那位在宴席上以自己的头发来擦主耶稣的脚的女人的故事,暗指那些站出来指控他罪行的基督徒(当然首当其冲的就是18位联名呼吁华人教会处理此事的牧师)为法利赛人,而他自己很明显就是那位因为明白耶稣的恩典多、因此被耶稣赦免也多的女人。这意味着,远志明在他的安息年里面,根本没有反省他自己的罪。他反而强解圣经,将自己拒不认罪的经历,美化成为一次神允许他属灵生命中经历的试炼,他的潜台词是:“我是被诬告的!”远似乎认为,只要自己不出声保持沉默,死不认账,就能够蒙混过关,继续做华人基督教界的大布道家。而且经过这次所谓的“神的恩典赦免”,他宣称自己能够更加与那些曾经被罪所捆绑的基督徒认同,并且更加能够帮助他们。我必须说,他这种做法的确蒙蔽了不少基督徒。很多人为他喊冤,鸣不平,甚至引经据典地支持他。我很痛心,因为正是因着这些不明真相的基督徒的支持,使得远志明认为自己得到了教会的支持,舆论的支持,可以继续地隐瞒和否认他自己所犯过的罪行。

但是我想说:远志明如果是清白的,对于几个姊妹对他性骚扰的指控,他应该积极地回应,讲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也应该配合其他独立机构的调查,让客观事实和证据来说话。一个真正明白神的主权和恩典的人,无须美化自己,而是敢于谦卑地接受神的管教。

远如果真的是神给予华人教会的好牧人,真正爱耶稣基督用宝血所买赎的教会,他就应该为着耶稣基督的教会的好处,停止他一切的服事;等待调查完毕之后,若证实确属诬告,再考虑继续到任何教会讲道,分享,或者开布道会。我相信在神的眼中,看重一个牧师的品格远远大于他的恩赐、口才以及人眼所能见的服事果效!

在旧约哈该书2章10-14节,耶和华神对于那些错误以为靠着宗教的献祭或者圣职就能够蒙神悦纳的以色列人如此说:

Hag2:10大利乌王第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耶和华的话临到先知哈该说:

Hag2:11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向祭司问律法,

Hag2:12说:若有人用衣襟兜圣肉,这衣襟挨着饼,或汤,或酒,或油,或别的食物,便算为圣吗?」祭司说:「不算为圣。」

Hag2:13哈该又说:「若有人因摸死尸染了污秽,然后挨着这些物的那一样,这物算污秽吗?」祭司说:「必算污秽。」

Hag2:14于是哈该说:「耶和华说:这民这国,在我面前也是如此;他们手下的各样工作都是如此;他们在坛上所献的也是如此。」

神对着从被掳之地归回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说,除非你们从内心里面认识到你自己的罪,就是对于神的轻慢和藐视,并且真诚地悔改;否则你们所有的献祭和祭司的服事都不会蒙悦纳!

远志明,在他愿意真正地认罪悔改之前,就如同那摸过死尸而染了污秽的祭司。尽管在过去神曾经使用过他,他也位列于神的仆人当中一位。但是,当种种性骚扰的指控出现,就是神要对付他生命里面隐藏的罪的时候,他若不通过实实在在地认罪悔改,在神面前洁净自己,不管他开多少的布道会,不管多少人支持他,不管他的分享多么精彩,不管他的言语多么敬虔,不管他自己觉得多么的感恩……因着他的内心尚未在神面前认罪悔改,他所有的服事都在耶和华神面前成为污秽,完全无用。

在远志明事件发生之后,我想很多的基督徒都盼望他能够靠着主的恩典,积极配合独立调查牧师团或后来具公信力的第三方GRACE机构的访谈邀约,直接回应此事。但他都一一主动拒绝了可以合上帝心意的回应机会。事实上,真正的基督徒不会死死抓住他的罪不放,因为没有人是未曾犯过罪的。关键是要按照圣经原则真心悔改。远志明在华人教会当中是有影响力的人物,通过文字和影音事工对于很多的华人基督徒都有深远影响。很多基督徒真心为着他的犯罪跌倒而痛心,盼望他可以谦卑接受神的管教,自己降卑,好让他平时所传讲之耶稣基督的救恩能够在他自己的生命当中显出神的大能来。可惜,他以简简单单的一纸声明来对付所有的指控。不但如此,他还将自己放在受害者的地位,将所有真正关注神的荣耀和教会福祉的牧师信徒陷于“诬告,没有恩典,趁火打劫,审判定罪”等罪名。远志明这种言行不一的生命实质,正在公开拆毁他口里所传的那一位耶稣基督的福音,扰乱和破坏神的教会。这难道不该引起基督徒们的重视吗?华人教会实在应该遵照哥林多前书保罗所说的教会纪律的标准,对于远志明实施合乎圣经原则的警告,劝诫,管教;如其继续拒不悔改,则应该将其“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前书5:5)。

我虽然是一位默默无闻的传道人,但是我知道圣经明明规定做长老的资格需要是“无可指责,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提摩太前书3:2,提多书1:6)。远志明在其被按立为牧师以后,有不止一次的性骚扰记录,证据确凿。按照圣经的标准,他早已经失去了作为牧师的资格。王永信牧师您作为当初按立远志明牧师团当中的一员,不但不为神站立出来主持公道,反而继续地为远志明站台发声,这是否表明您认为远志明的言论是可信服的?你也支持他在过往“柴远事件”及其他性骚扰事件当中的态度和做法?王老牧师,在主里我不得不向您进一言:您在选择支持一个公开说谎、不认罪悔改的人,支持他的事工,个人为您感到万分痛心和惋惜。这可是在远志明的罪上有份啊!

我敬重您一直是忠心为着福音奔跑的老牧师,也曾深深被您的生命所激励。2015年在波士顿的北美华人神学生大会,您手持往年您亲自写给白宫历届总统的信,大声疾呼美国需要悔改的情景我还历历在目。如今我想请问您:“难道远志明不需要实实在在地悔改吗?难道北美的华人教会不需要在追求圣洁上悔改吗?”圣经明说:“时候到了,神的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得前书4:17)当您想到那无数为着钉十字架的主耶稣基督来华宣教,抛头颅、洒热血的宣教士时,你是否明白他们就像主一样,是为着使中国人脱离罪而死的?现在,您在远志明事件上的立场,若对于一个明明犯罪之人如此维护,这能符合神的心意吗?请您三思而后行!

纵观远志明在过去一年的言行,我很难看到圣灵在他生命中的作为。相反,远志明的言行,越来越不像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在以赛亚书5章18-30节,圣经让我们看到一幅可怕的景象:

Isa 5:18祸哉!那些以虚假之细绳牵罪孽的人!他们又像以套绳拉罪恶,

Isa5:19说:任他急速行,赶快成就他的作为,使我们看看;任以色列圣者所谋划的临近成就,使我们知道。

Isa5:20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

Isa5:21祸哉!那些自以为有智慧,自看为通达的人。

Isa5:22祸哉!那些勇于饮酒,以能力调浓酒的人。

Isa5:23他们因受贿赂,就称恶人为义,将义人的义夺去。

Isa5:24火苗怎样吞灭碎秸,干草怎样落在火焰之中,照样,他们的根必像朽物,他们的花必像灰尘飞腾;因为他们厌弃万军之耶和华的训诲,藐视以色列圣者的言语。

Isa5:25所以,耶和华的怒气向他的百姓发作。他的手伸出攻击他们,山岭就震动;他们的尸首在街市上好像粪土。虽然如此,他的怒气还未转消;他的手仍伸不缩。

Isa5:26他必竖立大旗,招远方的国民,发嘶声叫他们从地极而来,看哪,他们必急速奔来。

Isa5:27其中没有疲倦的,绊跌的;没有打盹的,睡觉的;腰带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

Isa5:28他们的箭快利,弓也上了弦。马蹄算如坚石,车轮好像旋风。

Isa5:29他们要吼叫,像母狮子,咆哮,像少壮狮子;他们要咆哮抓食,坦然叼去,无人救回。

Isa5:30那日,他们要向以色列人吼叫,像海浪匉訇;人若望地,只见黑暗艰难,光明在云中变为昏暗。

在以赛亚先知的年代,当神的子民任由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假先知以“虚假之细绳牵罪孽,以套绳拉罪恶”时,神的审判就要快快地来到!

“火苗怎样吞灭碎秸,干草怎样落在火焰之中,照样,他们的根必像朽物,他们的花必像灰尘飞腾;因为他们厌弃万军之耶和华的训诲,藐视以色列圣者的言语。”一切假先知所做的工作,即使有暂时的、表面的果效,最终必定会如碎秸干草一样被神的火焰吞灭!因为他们自己的生命,显明他们是一群“厌弃耶和华的训诲,藐视以色列圣者的言语”的假冒为善者!马太福音7章15-23,描述了在末世基督徒分辨假先知最好的方法,就是看他们“生命的果子”。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是不会犯罪,也不是不会犯重罪;而是犯罪之后,内心会真正的痛悔:被耶稣基督大爱的恩典催逼,愿意承担责任,认真地悔改,即使因此要付出巨大代价也在所不惜。在过去两年里,面对几项证据确凿的指控,远志明一直在推卸责任,从不面对指控,只是将自己抽离出来宣称独自面对神。这些生命的果子不是属光明的,而是属黑暗的!我恐怕他一直偏行己路下去,就显明自己完完全全是耶稣基督所斥责的那群表面属灵,实质上失丧的“假先知”当中之一员!(在马太福音7章22-23节,耶稣如此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远志明说借着自己独自安息在神面前的时间,神赦免了他所有的罪。可是,那是符合圣经的基督徒认罪悔改的态度吗?在约翰一书1:5-10节,圣经如此说:

1Jn 1:5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1Jn1:6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1Jn1:7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1Jn1:8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1Jn1: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1Jn1:10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使徒约翰在教导基督徒需要过一个常常认罪悔改的生活时,首先宣告神的属性就是完全的圣洁,光明,毫无黑暗!是这位公义圣洁的神要求每一位祂所拣选的子民都要圣洁。这种圣洁,首先在地位上是完全靠着耶稣基督的宝血洪恩而得到的“被神称为义”;同时这意味着每一个已经被称义的基督徒要不断的靠着神恩典行在光明之中,才能不断地经历被耶稣基督之血洗净所犯之罪的赦罪之恩。在经文1章7节我们可以看到,“在光明中行”,是被“祂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的前提。远志明在他自己的罪上需要公开地、诚实地认罪悔改;而不是把自己关在房门里在暗中行!

远志明事件,既是神给予北美华人教会的一个警告,同时也是一个呼吁悔改的恩典。正如约拿书中的尼尼微人一样,教会的“恶达于上帝面前”了!这次远志明事件之后,远志明的按牧团的数位牧师选择一言不发。悉尼的一间华人教会甚至没等到远志明安息够时间就迫不及待地邀请他去做感恩的分享。难道我们真的认为神根本不在乎远志明的“小事”吗?难道时间可以慢慢平息一个犯罪的牧师在上帝面前的过犯吗?不!任何的罪恶,在圣洁的神的眼中都是大事,都是亏欠神的荣耀,得罪神的大事!罪必须完全按照圣经真理原则来处理,来对付;犯罪之人才能靠着耶稣基督的血得洁净!北美华人教会若在罪恶发生的时候,继续地遮掩罪恶,息事宁人,罔顾受害肢体的哭号喊冤之声,恐怕神的严厉管教就在路上了!

当我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里很难过。圣灵光照我看到:我们呼吁远志明悔改的时候,我们自己本身也要悔改!悔改我们对于神的圣洁的不重视,悔改我们在圣经真理上的妥协!被耶稣基督宝血所买赎的弟兄姊妹们,让我们一起悔改吧!借着禁食祷告,披麻蒙灰,不但是撕裂衣服,更加是撕裂心肠地来到圣洁的天父面前悔改吧!重新在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前,接受圣灵的光照,恳求主的宝血,再次洁净我们明显的和隐而未现的罪!被神所呼召的牧师和传道人们,让我们一起悔改吧!让我们掀起一场合乎圣经原则的认罪悔改的浪潮,从我们这些肩负牧养群羊之责任的小牧人开始,一起带领教会勇敢地悔改吧!

愿满有怜悯恩典、又公义又圣洁的神帮助我们!

雅各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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