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港湾, 华人休闲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帐号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879|回复: 13

现在确实在实行申请开版要交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17 15: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还是只是大嘴嚷嚷?
现在很多人对此不满,是不是可以停一下这个规定?

发表于 2013-5-17 15: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
发表于 2013-5-17 15: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天才坚决抵制
发表于 2013-5-17 15: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belle来做这个问题的决策
 楼主| 发表于 2013-5-17 15: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archers 发表于 2013-5-17 15:36
我支持belle来做这个问题的决策

我早说了,现在先不收钱。只要有关版机制,怕什么。
关版标准也不要定得太高,建议用老隆的,到一定低水位警告一下,警告三次再撤版,步子慢一点温情一点不会伤了谁。
发表于 2013-5-17 15: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7 15:41
我早说了,现在先不收钱。只要有关版机制,怕什么。
关版标准也不要定得太高,建议用老隆的,到一定低水 ...

你的地盘你做主
发表于 2013-5-17 19: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belle 发表于 2013-5-17 15:41
我早说了,现在先不收钱。只要有关版机制,怕什么。
关版标准也不要定得太高,建议用老隆的,到一定低水 ...

这样做很好。开版也不能随便开,建议需要三名中级会员连署。
发表于 2013-5-17 20: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baby 发表于 2013-5-17 19:46
这样做很好。开版也不能随便开,建议需要三名中级会员连署。

如果有人反对开呢?
发表于 2013-5-17 20: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7 20:53
如果有人反对开呢?

是不是可以由站长决定是不是批准。
 楼主| 发表于 2013-5-17 20: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SteelDragon 发表于 2013-5-17 20:56
我钦点叮当为小嘴,以抗衡大嘴。

赫赫,我是规章委员会大当家,大嘴是二当家~~
发表于 2013-5-17 21: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baby 发表于 2013-5-17 20:58
是不是可以由站长决定是不是批准。

这个不符合规矩。站长不能当恶人。
发表于 2013-5-17 21: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7 21:01
这个不符合规矩。站长不能当恶人。

那么法院裁决好不好?法院本来就是要当恶人的。
发表于 2013-5-17 21: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baby 发表于 2013-5-17 21:16
那么法院裁决好不好?法院本来就是要当恶人的。

法院拿什么依据来裁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第二港湾

GMT-5, 2024-5-19 05:19 , Processed in 0.01787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