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版和关版规章(试用)
此规章为临时规章,现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如规章设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进行修改。开版:
1. 大于等于3名中级会员联署支持,则可申请开版。三人以上联署,站务需在一周之内回应,如果不批准需给出相应理由和解释。五人以上联署,站务如果不批准需上报法院裁决。法院有权支持或推翻站务决定,而无需给出说明。每位会员联署频率不得超过每月两次。
2. 新开版面有一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成活,成为正式版面;不能成活,降为子版面或和其他版面合并。版面成活标准为达到以下之一:每月15个新贴,或50个跟帖,或一篇原创贴,或一篇精华贴。
3. 站方鼓励申请新版的时候同时推举版主。请说明待选版主资历(本站或其他网站不拘)。
4. 潜在有争议的版面,申请人提交开版申请时,站务有权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交基本治版方针。
关版:
如果一个版面10天内少于5个主题或15个跟贴且没有原创贴或精华贴,站方给予警告一次。连续三次警告,被警告的版面则由主版面降为子版版面(不上首页)。如果接下来的2个月内此版面达到了每月15个新贴,或50个跟贴,或一篇原创贴,或一篇精华贴的标准之一,可以在15天内申请转回公共版面。如没达到,此版面和其他版面合并。
备注:原创贴或精华贴以站方加盖的戳子为准。
建议添加站务开版的自由度 archers 发表于 2013-5-23 18:26
建议添加站务开版的自由度
你回晚了,大嘴最反对的就是随意开版,现在这个是和他妥协了很久的产物。 belle 发表于 2013-5-23 18:56
你回晚了,大嘴最反对的就是随意开版,现在这个是和他妥协了很久的产物。 ...
我老要和大嘴战斗到底。不留给开版一定的机动性,只会死板呆板,生机容易被扼杀。 archers 发表于 2013-5-23 19:00
我老要和大嘴战斗到底。不留给开版一定的机动性,只会死板呆板,生机容易被扼杀。 ...
现在联署也还好吧,三个联署还是比较容易的 belle 发表于 2013-5-23 19:01
现在联署也还好吧,三个联署还是比较容易的
联署开新版, 没有问题.
我要求的是站务管理开新版的权力.
这是两个不同的途径. 不能仅仅开通一条路径, 而封死另一条路径. 有开新版的需要拉3个人不就行了(不,两个),老人还是很容易做到的 belle 发表于 2013-5-23 19:11
有开新版的需要拉3个人不就行了(不,两个),老人还是很容易做到的
好,如果是两个,我老人家算一个,你也算一个,如何?我们力挺茄子开100个版面。 belle 发表于 2013-5-23 19:25
开什么玩笑,我的意思是,你自己算一个,再拉两个人。但是一个人一个月只能支持两次(还是我力排众议,否 ...
如此说来,我老就只好和大嘴斗争到底了。
或者再想别的办法,例如特赦什么的,赋予特定人选开100个版面的自由权力 belle 发表于 2013-5-23 18:56
你回晚了,大嘴最反对的就是随意开版,现在这个是和他妥协了很久的产物。 ...
我也反对随意开版。开一百个版面,分流人气,对一个健康的网站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一共注册人数算上马甲才50个人,你要开一百版?当儿戏吗? archers 发表于 2013-5-23 19:30
如此说来,我老就只好和大嘴斗争到底了。
或者再想别的办法,例如特赦什么的,赋予特定人选开100个版面 ...
还有,你要实现你的承诺,别忘了还有永远不关这一条,这就需要把关版条件全部都废除才成。恐怕你没有合理的解释,更没有没办法做到。没有任何一个网站会承诺一百版永远不关。 我很茫然,不知道阿彻玩笑开得太真还是你们太严肃。 ROZ 发表于 2013-5-23 21:59
我很茫然,不知道阿彻玩笑开得太真还是你们太严肃。
我也很茫然,阿彻真的只是开玩笑? ROZ 发表于 2013-5-23 21:59
我很茫然,不知道阿彻玩笑开得太真还是你们太严肃。
:handshake 我代表行政口(甲方)表示,就茄子开100个版面的权力的问题,要求和立法委(乙方)进行谈判。
甲方开出的条件如下:
1)给予茄子开100个版面的权力;
2)甲方支持《开版和关版规章(试用)》;
3)根据习惯法,站长可以否决或者口袋立法委提交的规则,作为交换条件,站长无条件同意立法委提交的从现在开始的5个规则;
4)茄子的开关100个版面的权力,以站长特许的方式授予,仅此一例,以后不会再有这类特许;
5)自此以后,茄子不再提离开两个字,与本站荣辱与共;
6)100个版面酌情使用,以网站最快发展为基础,尽力避免版面太荒凉的现象发生。
以上条约,和立法委磋商 本帖最后由 ssgo2008 于 2013-5-24 08:33 编辑
baby 发表于 2013-5-23 21:54
还有,你要实现你的承诺,别忘了还有永远不关这一条,这就需要把关版条件全部都废除才成。恐怕你没有合理 ...
不关就关, 不合革的就降为子版,完全合规矩,我老邪恶吧? 哈哈哈哈哈哈 本帖最后由 ssgo2008 于 2013-5-24 08:41 编辑
archers 发表于 2013-5-24 06:12
我代表行政口(甲方)表示,就茄子开100个版面的权力的问题,要求和立法委(乙方)进行谈判。
甲方开出的 ...
你我每个月可以开两个, 最长50个月完成, 完全符合合同,与规定。 不必再商量。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24 08:36
你我每个月可以开两个, 最长50个月完成, 完全符合合同,与规定。 不必再商量。...
如何完全依照这个规章,而不讨论特许。那么我就要要求修改规章草案,添加站务开版的权力。
制定这个规章的精神就是发展和繁荣网站,如果站务开版符合这个精神,为什么要限制站务的这个权力呢?不能为了规章而规章。 archers 发表于 2013-5-24 09:01
如何完全依照这个规章,而不讨论特许。那么我就要要求修改规章草案,添加站务开版的权力。
制定这个规章 ...
算了。别搞斗争了,当时立法时我早就提出了,没有人响应, 够用就行了,如果还真不够, 就去求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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