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2:28:19

【讨论】关于授权站长版主开设法院的提议

本帖最后由 ssgo2008 于 2013-5-16 15:08 编辑

我老建议: 在遵循本站原则的情况下,应当授权站长版主管理事务, 并且建立临时大法院。
本管理方法为暂行。

[*] 站长版主必须保卫用户的个人尊严和隐私,在此基础上保证言论自由。
[*] 站长可以有安排版面的权力, 也可以任免版主,并拥有所有版主的权力。
[*] 版主有删除不良帖子的权力,有封禁捣乱份子的权力,也可以把不符合版面主题的帖子移动到其他版面的权力。
[*] 如果网友对站长、 版主决策不满,可以到法院上诉。
[*]法官由网友推举,站长不能当任法官。法院投票决定结果,少数服从多数, 法官人数为三人【暂定】。
[*]如果要废除法官,必须发动全民投票,投票期至少为7天,投票人数2/3通过后可以罢免法官。

baby 发表于 2013-5-16 12:36:49

这东西,必须是一整套规定中的一部分,必须有其他的配套措施才有可执行性。

唐阿彻 发表于 2013-5-16 12:40:53

同意这个提案,细节再打磨一下就可以了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6 12:42:27

成立法院是很重要的,我老建议深化讨论。
我老曾经有个负分制,假释制,马甲连坐的提案。
谁给翻出来讨论讨论


还有如何定义资深网友。从美国的现行制度来看法官可是终身制的。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2:42:52

baby 发表于 2013-5-16 12: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东西,必须是一整套规定中的一部分,必须有其他的配套措施才有可执行性。 ...

现在是先要搞个简单的制度,其他以后慢慢建, 否则每个人都拿根鸡毛当令箭, 容易起争端。

唐阿彻 发表于 2013-5-16 12:46:23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6 1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成立法院是很重要的,我老建议深化讨论。
我老曾经有个负分制,假释制,马甲连坐的提案。
谁给翻出来讨论讨 ...

要不这样,先临时代理着,等讨论成熟了再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重新任命或者选举,何如?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6 12:49:06

唐阿彻 发表于 2013-5-16 12: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不这样,先临时代理着,等讨论成熟了再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重新任命或者选举,何如? ...

讨论可以继续
临时代理也是有必要的
2头并行比较好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2:50:16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6 1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成立法院是很重要的,我老建议深化讨论。
我老曾经有个负分制,假释制,马甲连坐的提案。
谁给翻出来讨论讨 ...

你这个太细了, 先来个临时政府。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6 12:50:58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2: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个太细了, 先来个临时政府。

这个我没意见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2:52:57

那大家看看有什么原则要改,加?

法官的来源是什么?

唐阿彻 发表于 2013-5-16 12:57:45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2: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大家看看有什么原则要改,加?

法官的来源是什么?
可以用举荐的形式,资深网友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3:00:27

唐阿彻 发表于 2013-5-16 12: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用举荐的形式,资深网友

那谁来举荐呢?

唐阿彻 发表于 2013-5-16 13:03:45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谁来举荐呢?

谁都可以,最后大家综合一下。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3:07:06

唐阿彻 发表于 2013-5-16 13: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谁都可以,最后大家综合一下。

选举吧?

唐阿彻 发表于 2013-5-16 13:07:56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选举吧?

选举太伤人了,我老心有余悸,怕再来一次豆芽菜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3:16:27

唐阿彻 发表于 2013-5-16 1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选举太伤人了,我老心有余悸,怕再来一次豆芽菜

不可因梗废食。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6 13:19:02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3: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可因梗废食。

1法官不是选举的。
2当前的选举不合规律,(大家都是算新人)
3可以提名,然后名义调查(其实和选举一样,但不能先用这个名头),再站长任命。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3:25:50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6 13: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法官不是选举的。
2当前的选举不合规律,(大家都是算新人)
3可以提名,然后名义调查(其实和选举一 ...

OK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3:27:02

那法官有几个? 我想5个以上比较好。

osculation 发表于 2013-5-16 13:33:18

ssgo2008 发表于 2013-5-16 1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法官有几个? 我想5个以上比较好。

当前人少3个就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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