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滨兴和余旭之死之不同
长话短说1,意外死亡是悲剧,自然死亡不是
2,方是公众人物,余不是
3,方是纯粹为虎作伥,余有参与国防的一面
4,方直接得罪了大批的网民,这些人都是仇人,可以拍手称快;余的仇人基本忽略
5,方是邪恶(防火墙)的代表人物,可承担责任;余是个小喽罗,不可代表邪恶承担责任。
6,举例子:业余参与防火墙的一个默默无闻的年轻小喽啰意外死亡,你去敲锣打鼓,就不符合大多数人的三观。
匆忙说几句吧,以免显的我老人家尿遁了似的,哈哈哈 不容易,很难看到archer的:
有条理的分析;
不尿遁的发帖; 同意。余顶多就是个炮灰而已。
kaleege 发表于 2016-11-28 13:05
同意。余顶多就是个炮灰而已。
炮灰杀人,也是杀人。
这么看,恐怖分子、人肉炸弹全是炮灰了。
再说,余矮子最多相当于张思德,烧鸦片死的,不是战死的。
美军对违反自己军队规定而死的领导,也讥笑很多(《兄弟连》小说里面描写的) 本帖最后由 kaleege 于 2016-11-28 16:14 编辑
KingOfLunhui 发表于 2016-11-28 14:10
炮灰杀人,也是杀人。
这么看,恐怖分子、人肉炸弹全是炮灰了。
人肉炸弹本来就是炮灰。
你啥时候见过本拉登这种级别的人物亲自上阵去当人肉炸弹?当人肉炸弹的都是被洗脑的小罗罗。ISIS甚至还送十二三岁的小孩子去当人肉炸弹。
大家兴高采烈庆祝的时候都是比如本拉登被打死的时候,萨达姆被抓的时候。
从来也没听说有庆祝人肉炸弹死得好。
kaleege 发表于 2016-11-28 16:11
人肉炸弹本来就是炮灰。
你啥时候见过本拉登这种级别的人物亲自上阵去当人肉炸弹?当人肉炸弹的都是被洗脑 ...
你这还是太博爱。
假设人肉炸弹训练时死亡了,我们该:
1. 痛哭流涕;
2. 喜形于色;
3. 表面痛哭流涕,暗中喜形于色
我选3,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
13岁杀人,也是杀人。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至于哪块砖无辜,我懒得区分。 本帖最后由 kaleege 于 2016-11-28 18:50 编辑
KingOfLunhui 发表于 2016-11-28 18:19
你这还是太博爱。
假设人肉炸弹训练时死亡了,我们该:
不博爱,爱自己总可以吧?
在网上把小罗罗骂死也没有用,越骂越把中间人士往对方阵营里面推,增加了你自己被恐袭的几率。
要是你觉得你骂可以把别人骂清醒,转向你的阵营。那么恭喜你,你将会是全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在网络上成功做到的人。
kaleege 发表于 2016-11-28 18:28
不博爱,爱自己总可以吧?
在网上把小罗罗骂死也没有用,越骂越把中间人士往对方阵营里面推,增加了你自己 ...
这倒也是。
不过,教训共产主义和伊斯兰是靠武力,又不是靠讲道理。 KingOfLunhui 发表于 2016-11-28 19:00
这倒也是。
不过,教训共产主义和伊斯兰是靠武力,又不是靠讲道理。
世界上又不是非黑即白。全世界又不是只有伊斯兰/非伊斯兰。伊斯兰又不是只有恐怖分子/非恐怖分子。
多少中间地带的人士,你推一推,他就成了人肉炸弹,你拉一拉,他就成了反恐的内部线人。 kaleege 发表于 2016-11-29 10:08
世界上又不是非黑即白。全世界又不是只有伊斯兰/非伊斯兰。伊斯兰又不是只有恐怖分子/非恐怖分子。
多 ...
所以智商高的要下套?
类似美国故意引诱日本人炸珍珠港,然后团结国内全部力量对日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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