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余矮子一嘴巴抽在阿彻脸上:你才是卖菜大妈
人道还是鬼道,人权还是狗权,日内瓦公约还是月內瓦公约,最大的区别就是军人和平民。这个都不清楚,扯蛋都是瞎扯淡。
911被谴责,是因为死者全部是平民;
苏联核电站思密达了,你可以对苏联政府、苏联军人讽刺,没问题;但对受灾的苏联老百姓,我还是支持和怜悯的;
共产党围长春,国民党炸花园口,这就是畜生行为,因为都是伤害平民为主的;
南京大屠杀,如果杀平民,也是畜生行为,如果杀的是逃兵,无可非议;
日内瓦公约是不保护不穿军装的军人,也就是游击队的,所以杀游击队的俘虏没有任何问题;
当然实际操作下,就很复杂,比如日军大扫荡,杀死了300游击队,和100平民,是不是战争罪行?
我觉得就很复杂了。我不太清楚怎么判断,但我的理解是误伤一些平民是可以理解的,但假设为了杀5个游击队而屠杀1000老百姓,这肯定就是战争罪行了。
回到余矮子的问题,根本不是个问题,因为丫不是女的,丫首先是个军人。
于是这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军人,是谁的军人。中国,军队是党的,军人可以合法合理地杀平民(参见六四等);美国军队是较少杀戮自己国家的人民的。
这区别都不懂,还他妈瞎叫唤,余矮子要真是卖菜的,她吃喝玩乐的钱是自己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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